刑事诉讼法
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可以采取远程视频开庭、多案集中开庭等庭审方式,送达期限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可以先行集中核实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受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等情况; 2、宣布开庭后,法庭应当在确认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后,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3、公诉人摘要宣读起诉书; 4、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简要发表意见; 5、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6、法庭在综合考虑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具体表现及案件事实后,调整并确定应判处的刑罚; 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进行法庭教育
在2009年之后,刑法增加了所谓“易服社会劳动”的规定,凡是得易科罚金的案件,或是不得易科罚金,但是刑度在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案件,都可以向检察官声请“易服社会劳动”,以六小时折算一日的方式,来抵免自由刑,这是两极化刑事政策之下,避免人民因短期自由刑而沾染恶习或遭标签效应的措施。只是,并不是只要合乎六个月以下的刑度,来声请易服劳动,检察官就一定会准喔!还是有许许多多的限制。 首先,检察官要先衡量声请人的身体状况,能不能进行社会劳动,因为刑法第41条第4项前段规定“因身心健康之关系,执行显有困难者”,是不能准许的,依照法务部所制定的《检察机关办理易服社会劳动作业要点》里面就有指出,以下这些状况,原则上不能易服社会劳动,例如:罹患结核病,尚未治愈者、不能自理生活者;其次,刑法该项后段又规定:“易服社会劳动,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不适用之”,也就是说,如果检察官认为有些人不关起来,就没办法达成刑罚目的的时候,也会不允许声请
最高法院:死刑犯临刑前应当安排会见(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已于2019年4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7次会议通过, 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依法作出的死刑裁判文书时,应当告知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阶段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并将告知情况记入宣判笔录;被告人提出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的,除因客观原因无法通知的以外,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其近亲属,并将通知情况记录在案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从事侦查相关业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文理兼收,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有:侦查学总论、犯罪学、侦查程序、犯罪现场勘查学、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侦查讯问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等
主 旨:公示送达本署108年执缓字第194号HOANG NGOC TRUNG 不能安全驾驶致交通危险罪案执行传票1件。 依 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第1款、第60条、第62条准用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1项。 一、 本署执行108年执缓字第194号HOANG NGOC TRUNG 不能安全驾驶致交通危险罪案所处有期徒刑2月,缓刑2年,并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万元,因应受送达人所在不明,应予公示送达
我国刑法增订易服社会劳动制度,以提供无酬的劳动服务,作为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易服劳役期间一年以下之一种替代措施,属于刑罚的一种易刑处分。易服社会劳动制度之相关配套法案包括刑法、刑法施行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施行法,皆已完成立法。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七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指挥执行之检察官命令社会劳动人向该管检察署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社会劳动
(一) 依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项之规定,被告无选任律师充当其辩护人时,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审判长应指定公设辩护人为其强制辩护: 被告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无法为完全之陈述者。 被告为低收入户或中接收入户而声请指定者。 其他审办案件,审判长认有必要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九条第三项修改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长春长生子公司9处房产和61台车辆被查封‘贝博bb平台体育’ 本文摘要:8月2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了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查禁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长春长生其子公司9一处房产和61台车辆被查禁。长春长生在2018年7月26日大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告,公司股票全称已由“长生生物”更改为“ST长生”。 7月30日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名下34个银行账户全部被失效,项目也被停止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常识是刑事诉讼法,希望考生能够掌握。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详见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 一、检察院还有没有侦查权? 《刑事诉讼法》中,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