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者
在检察官侦查中,依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5项规定:“被告或犯罪
在检察官侦查中,依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5项规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无法为完全之陈述或具原住民身份者,于侦查中未经选任辩护人,检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应通知依法设立之法律扶助机构指派律师到场为其辩护。但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主动请求立即讯问或询问,或等候律师逾四小时未到场者,得径行讯问或询问。” 有下列情形之一,于审判中未经选任辩护者,审判长应指定公设辩护人或律师为被告辩护: 三、被告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无法为完全之陈述者
根据《关于开展松江区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建设阶段性展评工作的通
根据《关于开展松江区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建设阶段性展评工作的通知》安排,日前,松江区委组织部召开了基层党组织30强项目答辩验收会,我校姚立强、郭宁伟、周慧瑛代表松江一中党总支参加了本次评审。 此次答辩验收会,落脚于“评”,由基层党组织代表作为项目主陈述人依次上台答辩,陈述6分钟,并回答评委随机提问。不拘泥于形式,不凸显陈述者的展示水平,更加注重项目的内容和取得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