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七七、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议决“停止审议程序”之案件,如部分人员经刑事判决“无罪”确定,是否可针对无罪确定人员先予审议。建议修正公务员惩戒法第31条第2项规定:“依前项规定停止审议程序之议决,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得依声请或依职权议决撤销之”。增列“另停止审议案件之被付惩戒人有二人以上时,如其中部分被付惩戒人之刑事判决先行确定者,应依声请或依职权,就该确定部分先行撤销停止审议程序
关键字:法官法、宪法、法院组织法、司法人员人事条例、司法院组织法、行政法院组织法、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公务人员任用法、公务人员俸给法、公务人员考绩法、公务员服务法、公务人员退休法、公务员惩戒法、公务人员抚恤法 法官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职权,为实现国家司法权之主体,与一般公务员具上命下从关系者有异,法官与国家之关系为法官特别任用关系。惟我国关于法官制度立法,除宪法部分条文有所规定,分别散见于法院组织法、司法人员人事条例、司法院组织法、行政法院组织法、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公务人员任用法、公务人员俸给法、公务人员考绩法、公务员服务法、公务人员退休法、公务员惩戒法、公务人员抚恤法等法规,并无统一用之法典,基本上系将法官与一般公务员同视,并未能彰显宪法所特意凸显法官独立审判职掌之精神。法官法草案共计87条,分“总则”、“法官、检察官、律师之考试与研习”、“法官之任用”、“法官职务之执行与监督”、“法官会议”、“法官评鉴”、“法官之保障”、“职务法庭”、“法官之考察、进修与休假”、“检察官”、“附则”等,共11章
欢迎民众上网观看司法院制作之“逗阵绕法院─乡亲与法院的对话”电子书。 一、为推展公民法治教育,提高民众对司法的了解,司法院所属各法院透过政风单位结合当地行政资源,办理“逗阵绕法院”活动,邀请民众进入法院亲身见闻及感受。经分析106年及107年相关活动之书面纪录,发现参与民众提问有相当雷同性,爰以民众之观点,司法院将活动交流意见汇集成电子书,并置于司法院万维网/政风专区/逗阵绕法院(网址[URL]#p=1)
被告之自白,非出于**、胁迫、利诱、诈欺、疲劳讯问、违法羁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与事实相符者,得为证据。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为有罪判决之唯一证据,仍应调查其他必要之证据,以察其是否与事实相符。 被告陈述其自白系出于不正之方法者,应先于其他事证而为调查
大法官三人小组审查竣事,提请大法官全体审查会待审查(含受理及不受理)之案件(106年12月31日以前所收案件,不分年度, 编列案号为会台字O号;自107年1月1日起所收案件,依收案年度、字别、号数,编列案号为O年度O字O号) 1. 立法委员林德福等39人 会台字第13088号 为立法院通过废止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认有抵触宪法第7条、第15条、第23条及第141条、**惯例及宪法上制度性保障之疑义,声请解释宪法暨暂时处分。 2. 立法委员李俊俋等38人 会台字第12351号 为国家安全会议职权与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权限疑义事件,认我国现行政府体制,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之职权不明,且国家安全会议、国家安全局与行政院之职掌互相冲突,有违宪疑义,并司法院释字第461号解释应有补充解释之必要,声请解释暨补充解释案。
配偶一方死亡时,生存的配偶同时具有“配偶”及“继承人”两种身份。身为“配偶”,可以在分配遗产前,先行使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再以“继承人”的身份,与其他共同继承人(例如:子女)一起分配遗产。 生存配偶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1] 首先,配偶一方死亡是法定财产制消灭的原因之一,也就是剩余财产请求权发生的时间点[2],生存配偶要认识到自己有机会先行使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此时必须先知道配偶间是使用哪一种财产制
现行公务员惩戒法自民国74年5月3日修正公布后(就74年5月3日修正公布之现行规定,以下简称:旧法),施行迄今已30余年。期间我国历经政治、经济及社会结构的重大变革,公务员惩戒法制自须因应时势发展需求,予以调整。又司法院大法官已就公务员惩戒制度作有多号解释,包括惩戒机关应采法院体制;惩戒案件之审议应行直接审理、言词辩论、对审、辩护制度,并予以被付惩戒人最后陈述之机会(释字第396号解释);撤职停止任用及休职之惩戒种类应设有期间之上限(释字第433号解释);惩戒权行使期间应视公务员违失行为及惩戒处分种类之不同而有区别(释字第583号解释)及再审议之范围、期间之起算等(释字第395号、第446号、第610号解释)
行政院第3313次院会今(6)日讨论通过所得税法第17条修正草案,修正纳税义务人申报减除扶养其他亲属或家属免税额之限制要件为“未满20岁,或满20岁以上而因在校就学、身心障碍或无谋生能力”。 财政部说明,现行所得税法第17条第1项第1款第4目有关纳税义务人其他亲属或家属合于民法第1114条第4款及第1123条第3项规定,未满20岁或满60岁以上无谋生能力,确系受纳税义务人扶养,纳税义务人得列报减除该等受扶养亲属免税额,其中“未满20岁或满60岁以上无谋生能力”之列报减除限制条件,经100年12月30日司法院释字第694号解释违反宪法第7条平等原则,应自该解释公布日起,至迟于届满1年时失效。 为符合上开司法院解释意旨,并考量纳税义务人举证与稽征机关查证受扶养亲属“无谋生能力”及“受扶养事实”耗费成本,且易滋生争议,本次修正草案乃参照所得税法第17条第1项第1款第2目及第3目有关列报减除纳税义务人满20岁以上之子女等亲属免税额之规定要件,将在校就学或身心障碍比照无谋生能力,确系受纳税义务人扶养者,纳税义务人得列报减除免税额
《知情人》是2022年上映的一部韩国动作悬疑电视剧。 主人公金耀汉是一名司马研修生,和奶奶相依为命生活在一起。由于没有什么背景刚来到司法院工作,就被上司安排卧底任务
根据新闻报导,意大利籍商人甲跨海至台北地方法院起诉,与我国籍空服员乙争夺未成年子女丙之权利义务行使或负担,甲并按家事事件法第85条第1项向台北地院声请“暂时处分”,希望台北地院裁定乙将丙交付予甲、甲得携带丙出境至意大利居住至少一年,而台北地院亦裁定乙应将丙交付予甲,甲得携带丙出境至意大利居住至一审裁定出来(台北地院108年度家暂字第46号裁定),乙不服一路抗告至最高法院,最终最高法院裁定驳回,事件发展至此,乙似乎无法阻止甲携带丙出境至意大利居住,但此时司法院大法官出手了,裁定暂时处分,暂时停止执行上述暂时处分 (司法院111年宪暂裁字第1号),而看着新闻一路发展的读者或许有疑问:大法官原来权力如此大?笔者就借此机会,向读者法普大法官暂时处分权的前世今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