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法
现行民法第980条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 男生必需满18岁、女生必需满16岁才可以结婚,但如果在未成年之前结婚,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但为什么男、女的年龄要设计不同,在现今社会,实在没有什么正当的理由,简言之,就是违反法平等原则,所以民法第980条业于110年1月修正,但新法要等到112年1月1日才生效,在此之前仍适用旧法规定
名词解释: [中国图书分类法],为前南京金陵大学图书馆馆长刘国钧所编订,初成于民国18年(1929),25年再版,38年以前,广为我国图书馆所采用。53年,赖永祥先生对此法加以增订,在台湾地区各级图书馆采用相当普遍。唯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部分类目已难以涵盖,国立中央图书馆为因应实际需要,决定根据分类编目人员实际工作经验,并参酌各国通用之分类法,就该法作一分析研究,原有类目合用者保留之,不合用者修订之
名词解释: [中国图书分类法],为前南京金陵大学图书馆馆长刘国钧所编订,初成于民国18年(1929),25年再版,38年以前,广为我国图书馆所采用。53年,赖永祥先生对此法加以增订,在台湾地区各级图书馆采用相当普遍。唯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部分类目已难以涵盖,国立中央图书馆为因应实际需要,决定根据分类编目人员实际工作经验,并参酌各国通用之分类法,就该法作一分析研究,原有类目合用者保留之,不合用者修订之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101条第1项规定:机关办理采购,发现厂商有“因可归责于厂商之事由,致延误履约期限,情节重大者”、“因可归责于厂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终止契约,情节重大者”,应将其事实、理由及依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所定期间通知厂商,并附记如未提出异议者,将刊登政府采购公报。厂商构成前述事由,成为刊登于政府采购公报之“不良厂商”,于特定期间内,不得参加投标或作为决标对象或分包厂商。 为建立公平公开采购程序,维护公平公正之竞争市场,订立政府采购法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77) | 生效日期和效力是什么? 编者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为帮助大家学习贯彻《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了《<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对《规则》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进行阐释。本网陆续推出释义内容,敬请关注
问:民法总则实施前,已逾民法通则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但未满3年,权利人起诉应否予以保护? 答: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基础上,对诉讼时效制度作出重大调整与重构,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调整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有观点认为,民事主体权利受到损害事实发生在民法总则实施前,虽权利人提起诉讼已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但由于2017年10月1日未满3年,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应受3年诉讼时效期间调整,权利人起诉应予保护。 我们认为,首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发生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效果的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行使权利、稳定法律秩序和维护交易安全
倍受关注的加拿大新移民法的技术移民选择标准又有了新的变化。 在去年12月15日加拿大移民部刊出的新移民法草案将有关技术移民的标准由原先的70分提高到了80分。 该标准对绝大多数人是高不可攀的
来自德国、比利时、美国和国内十多家高校、科研院所的30多名权威金属领域专家,齐聚沈阳,探讨辽宁海城的镁资源综合利用问题。海城市希望借此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镁制品的提档升级。 辽宁海城是世界著名的菱镁产区,境内保有资源储量21.66亿吨,占全国储量的61.8%,世界储量的18%
早上九点,有电子书全球连线读书会,因为第一次举办,还有许多人不知道讯息,因此,台中港区联络处只有十二位志工参加。 读书会由高雄吕美云老师主持,所读的是证严上人的衲履足迹2012冬之卷,10月24日至10月31日。美云老师活泼生动的带动,明白的告诉大家趋吉避凶的方法
现行公务员惩戒法自民国74年5月3日修正公布后(就74年5月3日修正公布之现行规定,以下简称:旧法),施行迄今已30余年。期间我国历经政治、经济及社会结构的重大变革,公务员惩戒法制自须因应时势发展需求,予以调整。又司法院大法官已就公务员惩戒制度作有多号解释,包括惩戒机关应采法院体制;惩戒案件之审议应行直接审理、言词辩论、对审、辩护制度,并予以被付惩戒人最后陈述之机会(释字第396号解释);撤职停止任用及休职之惩戒种类应设有期间之上限(释字第433号解释);惩戒权行使期间应视公务员违失行为及惩戒处分种类之不同而有区别(释字第583号解释)及再审议之范围、期间之起算等(释字第395号、第446号、第610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