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民法第980条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
男生必需满18岁、女生必需满16岁才可以结婚,但如果在未成年之前结婚,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但为什么男、女的年龄要设计不同,在现今社会,实在没有什么正当的理由,简言之,就是违反法平等原则,所以民法第980条业于110年1月修正,但新法要等到112年1月1日才生效,在此之前仍适用旧法规定。
112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第980条规定:“男女未满十八岁者,不得结婚。”
本条搭配民法成年修正成18岁(同日施行),未来不论男生、女生都要18岁才能结婚,且届时18岁就已经成年了,所以也不需要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的同意,自己决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