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附
(桃园讯) 财政部台湾省北区国税局表示,依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第8条第1项规定,纳税义务人销售或产制特种货物或特种劳务,其销售价格指销售时收取之全部代价,包括在价额外收取之一切费用。但本次销售之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不在其内。 纳税义务人销售房地虽以总价计算,仍应主动划分房屋及土地之销售价格,依本条例第16条第1项规定,于订定销售契约之次日起30日内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填具缴款书向公库缴纳,并填具申报书,检附缴纳收据、契约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向所辖国税局办理申报
二、工作内容: 外文档案内容判读、史料考证、资料查找,以及档案目录编著等。 三、应征资格: 大专以上历史相关学系(所)、档案学与图书资讯学相关学系(所)毕,兼具中上程度之英语能力,以及档案整编等相关工作经验者尤佳。 四、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五天,上班时间依中研院规定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农业主管机关核发之农业使用证明书有二种,一种为“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另一种为“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土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如果取具之农业使用证明书属于“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土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者,应另检具都市计划主管机关核发该土地符合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第1项第1款或第2款规定之证明,始可申请适用免征遗产税或赠与税。 该局指出,依据农业发展条例规定,依法编定为农业用地,并作农业使用者,可以依该条例第38条规定申请免征遗产税或赠与税
有关亡故支(兼)领月退休金人员之遗族,因具身心障碍且无工作能力申请遗属年金,每年度出具前一年度年终所得申报资料,证明其平均每月所得未超过法定基本工资之所得内涵疑义 有关支(兼)领月退休金之公务人员亡故时,其身心障碍且无工作能力之遗族,申请遗属年金之规定,均系依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以下简称退抚法)第45 条第3 项、同法施行细则第51 条及公务人员定期退抚给与查验及发放办法第10 条第1 项规定,以遗族检附税捐机关出具其于退休人员亡故前一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资料(按:所称前一年度年终所得申报资料,系指税捐机关出具之前一年度“综合所得”申报资料;所指“综合所得”申报资料自应依所得税法第14 条第1 项所定各类所得认定之),计算其平均每月所得是否超过退休人员亡故当年之法定基本工资,且于遗属年金审定后,应每年度提出税捐机关出具之前一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资料,以证明其平均每月所得未超过发给遗属年金当年度法定基本工资。至于其年终所得申报资料所列保险给付,是否列入上开退抚法应计算其平均每月所得之所得内涵部分,应视该保险给付是否属前开所得税法第14 条第1 项所定之各类所得而定。
一、申请截止日期:如下表所列,请于截止日期前,请将申请表、相关证明资料缴交至文二馆313室中文系办公室黄小姐。 二、申请方式:Portal→学生相关服务→生活助学服务→奖助学金暨工读管理系统→奖学金→申请奖学金→搜寻各奖学金名称→下载申请办法与申请表格。 陈碧英女士纪念奖学金 中文系所在学一学年以上之在校生(含研究所),符合下列资格者均可提出申请: 单亲或家境清寒者(须检附证明)
一、工作内容:人社中心研究计划、行政及各类活动之执行,含数据库建置及维护、采购、电脑软硬件维护及更新、其他主管交办事项。 (二)熟悉电脑文书处理(MS OFFICE系统)、网页制作修改、公文撰写、美工设计、数据库建置及管理、网络、服务器等管理能力(请检附相关资讯技能证明)。 (三)英语能力佳,全民英检中高级以上程度者优先考虑(请检附相关英语能力证明)
符合下列资格之一者:1.失业期间连续达30日以上者。2.非自愿性离职者3.经公立就业服务机构评估者。 劳工得于上工期间内,每满30日之翌日起90日内向各就业中心提出申请
转知中华民国运输学会举办“110学年度高中生运输深耕竞赛活动-绿色共享运具行销管理创意规划竞赛”讯息。 一、目的: 希望透过竞赛活动方式激励全国高中生组队参加,针对指定之运输课题,以“做中学”方式深入进行的研究与分析,并规划运输菁英营活动,透过实地参访及培训,培育优秀青年对于生活周遭之交通运输服务有更多的关注与想法。 二、参加资格:具110学年度高中(职)在学学生之身份者均可参赛
因应国内外洗钱与资恐防制之趋势,本公司配合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进行洗钱防制法宣导事项如下: 洗钱防制法106年6月28日施行,提供人头账户或担任车手,均可能构成洗钱罪,可处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 金融机构落实开户及交易之客户审查程序,多一份关心,多一些了解,健全台湾金融环境,保护你我财产安全。 出入境携带新台币10万元、人民币2万元、等值1万美元之外币、有价证券、一定金额之黄金及物品,要诚实申报
一、国科会与英国生物技术暨生物科学研究委员会 (Biotechnology & Biological Sciences Research Council BBSRC) 为积极推动台湾与英国在生科领域之合作研究,于2010年签署合作协议后,陆续议定共同补助双边研讨会以及两国研究团队之人员交流计划 (即IPA)”。 二、申请资格:我方申请人(会议召集人或计划主持人)须符合申请本会专题研究计划资格者;英方申请人须为已获有BBSRC研究计划补助者。 三、2014年作业时程: 1. 受理申请日期:2013年09月23日~2013年11月27日(英方为当地时间下午4时整)校内截止日期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