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法
财政部将于今(9)日订定发布“111年度个人出售房屋之财产交易所得计算规定”。 财政部表示,我国自105年起实施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新制,个人交易之房地如属新制课税范围,应以房地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计算房地交易所得课税;个人出售之房屋如非属新制课税范围,应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7类规定适用旧制之财产交易所得税制申报课税。 财政部说明,个人出售适用旧制之房屋,依其提示证明文件核实计算所得;其未申报房屋交易所得、未提供交易时之实际成交金额或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征机关未查得交易时之实际成交金额或原始取得成本者,稽征机关应按下列标准计算其所得额: 一、稽征机关仅查得或纳税义务人仅提供交易时之实际成交金额,而无法证明原始取得成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以查得之实际房地总成交金额,按出售时之房屋评定现值占公告土地现值及房屋评定现值总额之比例,计算归属房屋之收入,再以该收入之17%计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额: (二)新北市,房地总成交金额6千万元以上
本局表示,自102会计年度起,营利事业依证券交易法第14条第2项授权订定“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或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编制财务报告相关法令规定,采用经该会认可之国际财务报导准则、国际会计准则、解释及解释公告(以下简称IFRSs)编制财务报告者,其依所得税法第66条之9第2项规定计算加征10%营利事业所得税之未分配盈余,应以当年度依该等法令规定处理之本期税后净利及由其他综合损益项目转入当年度未分配盈余之数额为基础计算之。 本局说明,营利事业依IFRSs规定编制之综合损益表包括“本期税后净利”及“其他综合损益”两部分;“其他综合损益”中属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之其他权益项目,非属当年度可分配盈余,应于转入“本期税后净利”时(如备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实现评价损益系于处分该资产时)计入当年度未分配盈余;至直接列入资产负债表“保留盈余”之项目(如确定福利之精算损益),与“本期税后净利”同属当年度可分配盈余,故未分配盈余计算基础为本期税后净利及由其他综合损益项目转入当年度未分配盈余两者之加总。 本局特别提醒,财政部就采用IFRSs营利事业其未分配盈余之计算基础已发布解释令予以明文规定,营利事业应特别注意,以免因疏忽致发生短漏报未分配盈余受罚之情事
本分类有以下17个子分类,共有17个子分类。 1943年1月 (12个分类、8个页面) 1943年4月 (9个分类、6个页面) 1943年5月 (15个分类、11个页面) 1943年10月 (11个分类、8个页面) 1943年11月 (16个分类、12个页面) 中华民国32年 (15个分类、19个页面) 1943年逝世 (1个分类、7个页面) 主计人员任用条例 (民国32年) 交通部公路总局组织法 (民国32年3月立法4月公布) 公务员进修及考察选送条例 (民国32年) 印花税法 (民国32年立法33年公布) 外交部组织法 (民国32年11月立法12月公布) 外交部组织法 (民国32年6月立法7月公布) 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 (民国32年立法33年公布) 惩治盗匪条例 (民国32年立法33年公布) 所得税法 (民国32年1月立法2月公布) 所得税法 (民国32年9月立法10月公布) 教育部组织法 (民国31年立法32年公布) 新闻记者法 (民国32年1月立法2月公布) 陆军礼节条例 (民国31年立法32年公布)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自105 年1 月1 日起实施的房地合一税,为减轻民众换购自住房地租税负担,保障自住需求,明定重购自住房地之相关租税优惠。 该局指出,依所得税法第14 条之8 规定,出售自住房地所缴纳之房地合一税额,自完成移转登记之日起算2 年内,重购自住房地者,得于重购自住房地完成移转登记之次日起算5 年内,申请按重购价额占出售价额之比率,自前开缴纳税额计算退还。 若个人先购买自住房地后,自完成移转登记之日起算2 年内,出售其他自住房地者,于依规定申报房地合一税时,亦得按重购价额占出售价额之比率计算扣抵税额,在不超过应纳税额的限额内减除之
一、公司与其持股未达100%之子公司合并,合并存续之母公司于合并时就其原持有子公司股权取得合并消灭之子公司净资产之价值,超过其对消灭子公司之出资额(以子公司全体股东出资额按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部分,应视同合并消灭之子公司分配予母公司之股利所得。前开合并存续之母公司取得合并消灭之子公司净资产之价值,依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101年3月9日(101)基秘字第0000000060号函说明四(二)及(四)之规定,应以母公司账上对子公司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评估原长期股权投资减损损失后之金额)认定。 二、合并消灭之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取得之合并对价,超过该等股东对消灭公司之出资额(以消灭公司全体股东出资额按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部分之金额,应视同合并消灭之公司分配予其少数股东之股利所得
公司取得餐饮票,相关涉税知识要注意! 餐饮服务发票在公司日常经营中随处可见,招待客户、员工出差等,都会发生餐饮费用支出。那么,公司取得餐饮服务发票后,税务处理上需要注意什么?今天,就让申税小微和您一起学习一下餐饮服务发票的涉税知识吧。 取得的餐饮服务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此项业务可分解为两步,第一步,被投资企业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第二步,股东以分得的股息、红利用于增加股本
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还指出,全面清理规范税收审批事项也是新《计税办法》的一大亮点。新办法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了原办法设定的税收审批事项,大大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的办税负担。 1997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以下简称《办法》)
环保、食安意识抬头,有关机关查缉动作频频,企业遭处罚锾事件大增,金额少则数万元,重者可达千万元,赋税署官员昨(3)日强调,企业支付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交通违规的罚锾,不得列报企业的费用或损失。 南区国税局举例说,辖内甲公司代工牛皮为业,2014年3月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遭处罚锾300万元,经该局调帐查核甲公司103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案件时,发现其竟将该笔罚锾列为其他费用扣除,乃依所得税法第38条规定,全数剔除,并补征税额51万元。 官员解释,罚锾处分属于政府对违反行政法者的制裁,如准予认列为费用或损失,等同政府以税收补贴受处罚的营利事业,致处罚失去效果,且罚锾原即不属于营利事业的必要费用,因此不可列报为费用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相关的财税法律和政策的要求,结合甲方的单位性质特点及管理工作的需要,合理地设置会计核算科目。并根据甲方应保证移交给乙方的原始资料编制会计凭证,记录相关账簿,编制相应会计报表。 1.税务报道,核定税种,CA钥匙、金税盘申领,签订税银联网三方协议; 6.编制员工工资明细表,并与客户核实确认; 8.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申报,以及企业所得税申报; 9.税务方面的日常配合工作; 10.每月打印和装订记账凭证、申报表等,以及年末打印和装订总账、明细账; 11.客户对公账户银行打印银行对账单和回单; 12.制作入库单、出库单、库存明细; 15.税务疑难问题处理(例如:风险纳税人异常解除、税负预警等),协调和维护税务关系,参加税务例行会议,配合税务查账或稽查; 16.初始建账,日常账务处理,整理原始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出具财务报表; 17.日常财税咨询、合理的税收筹划建议、税负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