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法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2020年6月12日,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0年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江苏省华侨公益基金会荣列名单中。 根据规定,获得免税资格后,基金会在2019年至2023年连续5年内,基金会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出售外国政府或公司发行之有价证券所取得之收益,不适用所得税法第4条之1有关证券交易所得停征所得税之规定,不得迳按免税所得自课税所得中列报减除。 该局查核A公司98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案件,发现A公司于当年度出售国外公司发行股权证券,取得出售之有价证券盈余2仟8百余万元,列报证券、期货交易所得,并以该所得系属所得税法第4条之1规定停征所得税之适用范围,径自课税所得中列报减除。依财政部83年1月12日台财税第821506281号函释,出售外国政府或公司发行之有价证券所取得之收益,不适用所得税法第4条之1有关证券交易所得停征所得税之规定,其所得属应税所得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个人有房子或土地出租,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5类规定,必须将租赁所得合并于每年度之综合所得总额办理申报。 租赁所得系指实际租赁收入,减去相关合理的必要费用及损耗后之余额,其中合理必要的损耗及费用,如房屋折旧、修理费、地价税、房屋税、向金融机构贷款购屋所支付的利息,及以出租财产为保险标的物所投保的保险费等,可逐项举证列报。 如不逐项举证申报,亦可按财政部核定的必要损耗及费用标准减除,以2013年度为例,固定资产租赁必要费用标准为租金收入的43%,也就是说:租赁所得=租金收入*57%,纳税义务人可先行核算可扣除的费用金额,择高适用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为避免营利事业未谙税法规定而遭受处罚,特别呼吁有下列情形的营利事业,仍然要依限如期办理102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 一、原属查定课征之小规模营业人,经核定使用统一发票而未使用者。 二、公司虽已办妥停业登记,即便当年度无营业额,也无应纳税额,但股东可扣抵税额账户有应计入或应减除金额者
2015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2〕5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深圳市政府的授权,前海管理局制定《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的通告》(深前海〔2015〕152号)。 2018年4月开始实施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305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3年”,据此,深前海〔2015〕152号文于2018年7月31日到期。 2018年7月,前海管理局对深前海〔2015〕152号文进行续期,文号更改为深前海规〔2018〕4号,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范围据此自2007年6月1日起由仅限“自然人”扩大为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国能源。建设(03996)公布,该公司的附属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葛洲坝一公,司、葛洲坝三峡建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今天买什么特马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葛洲坝一公司、葛洲坝三峡建工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可申请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税务快讯 - 第十九期 二零一四年七月 中国国内一般反避税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税法的第47条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税法实施细则第120条进一步解释,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把降低、避免或推迟缴纳税款作为安排的“主要目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且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二、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市(地)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地)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