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税
农地未农用须改课地价税并补征5年地价税。 屏东县政府税务局表示:农业农用才可享有课:农地未农用须改课地价税并补征5年地价税。征田赋(田赋自76年下期起停征),如农地已无作农业使用,纵使建物领有合法农舍执照,亦无课征田赋的适用
适用地价税自用住宅优惠税率,土地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养亲属以一处为限! 桃园县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近来有不少民众反应,夫妻名下拥有两处以上自用住宅用地,要如何才能使所有土地都适用地价税自用住宅优惠税率呢?依土地税法第17条第2项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养亲属,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缴纳地价税者,以一处为限。其立法意旨为:土地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养亲属,依理仅应有一处适用自用住宅,以期公平,并防止取巧。故土地所有权人有二处以上之住宅,如供成年的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其中一人办妥户籍登记,就不受一处之限制,可以同时适用二处以上的自用住宅优惠税率
房屋及土地分属不同人所有,小心,节税恐怕无望。 财政部指出,房、地所有权人若不相同,除非房地的所有权人分别是本人、配偶与直系亲属中的任何一人,否则,属于土地部分的自用住宅优惠地价税率,将会因为丧失资格而无法享有较低税率。 地价税的基本税率为1%,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地价税率只有0.2%,两者税额相差四倍
土地移转如符合自用仍必须重新申请释出日期:109-06-19人陈先生打电话问,父亲把房子给了住在一起的儿子,房子的使用没有改变,家庭户籍也在里面,一直按照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征收土地税,税务局通知申请优惠税率,让陈先生感到很困惑。 新竹县政府税务局解释说,除房屋使用外,自用住宅用地的条件主要是基于“土地所有者”以标准为例“土地所有者与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抚养亲属”以一处自用住宅为限的规定,就是以申请时的土地所有者来认定,所以,无论是配偶、亲属间赠与取得或继承取得之自用住宅用地,即使地上房屋使用情形没有改变,土地所有者一旦变更,即使新所有权人继续作自用住宅使用,仍须重新提出申请。 税务局进一步说明,经批准按照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征收土地价税的土地,如果土地所有人和使用情况没有变更,今后一年将免征申请
桃园县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有民众反应,原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税率之土地,仅将户籍迁出,实际仍供自用住宅用地使用并未变更用途,为何要补征地价税?该局表示,依土地税法第9条规定,自用住宅用地之认定,系以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于该地办竣户籍登记,且无出租或供营业使用。若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虽然实际上仍居住于该地,已不符自用住宅用地办竣户籍登记的要件,应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如其户籍仅由土地所有权人之兄弟或姐妹设籍时,皆非直系亲属,亦应改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 该局特别提醒民众,如有前述情形,土地所有权人应于户籍迁出后30日内主动向地方税务局申报改课地价税,以免遭受补税及处罚 ;另外若户籍再迁回时,必须重新提出申请,才能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课征地价税
日本7日起正式实施一项新的征税制度,开始向符合条件的出境者征收1000日元(约合人民币63元)的国际观光旅客税。 据日媒报道,这种旅客税将以增加到出境机票、船票等费用中的形式实现征收。新税在征收时不限出境者国籍(征税对象涵盖日本人及外国旅客),但不包括2岁以下的婴童及在入境后24小时内离境的过境旅客等人群
别跟钱包过不去,尤其没搞清楚课税原则,就是多缴税金给政府。台北市税捐处提醒,以地价税为例,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必须办竣户籍登记,若申请核准后,土地所有权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将户籍全部迁出,因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规定,地价税会比原来适用自住税率增加4倍。 冷门地出头天!根据商仲统计,今年1至7月的大型工业厂房、厂办与工业土地交易达441亿元,其中,物流仓储所带动的工业地产交易也达67亿元,占工业不动产交易总额15%,交易量创近5年新高,包括全联实业、全家便利商店皆相继在台中购地盖物流中心,满足新零售时代给予消费者快速的食衣育乐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信托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如果委托人与受益人属同一人,申请后即可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 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说明,土地为信托财产者,其于信托关系存续期间,如属自益信托且该地上房屋仍供委托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做住宅使用,与该土地信托目的不相违背者,该委托人视同土地所有权人,如其他要件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规定,受托人持有土地期间,仍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 该局特别提醒纳税义务人,信托土地的受托人及受益人为委托人的直系亲属,虽然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但因该信托属于他益信托,仍无法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请务必注意,以免权益受损
民众赖先生来电询问:名下有一笔土地原本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信托之后受托人却收到辅导申请自用的通知书,土地信托后,还需要重新申请才能享受地价税自用住宅的优惠税率吗? 桃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信托土地名义上已登记为受托人所有,符合自用住宅要件已变更,原则上无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但如果是自益信托,土地所有权人(受托人)及委托人仍可申请按2‰优惠税率课征地价税。 税务局进一步说明,信托土地于信托关系存续中,土地所有权人为受托人,由受托人管理或处分,地价税纳税义务人为受托人,原本无符合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条件,但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时(自益信托),只要该地上房屋仍供委托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设立户籍做自用住宅使用,且无出租或营业等情形,与该土地信托目的不相违背者,该委托人视同土地所有权人,仍可申请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经审查核准后,税率可由原先的一般用地税率降至2‰自用住宅优惠税率,税负相差至少4倍,事关权益,提醒您,土地信托后需经申请核准才可享有节税优惠。 税务局提醒,土地于信托、涂销信托后,如仍符合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应于当年度9月22日(开征前40日)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当年即可享有地价税优惠税率;逾期申请者将自次年起适用
桃园市政府税务局表示:依土地税减免规则第17条规定,区段征收或重划地区内土地,于办理期间致无法耕作或不能为原来之使用而无收益者,其地价税全免;办理完成后,自完成之日起其地价税减半征收2年。 该局说明,如您拥有本市重划地区内土地,须符合上述“在办理重划期间,致无法再继续耕作或不能为原来之使用而无收益”之规定,才可以免征地价税;但如果土地在该重划期间内仍提供使用,例如原来已建有房屋、工厂仍继续使用,或土地上供营业人营业使用等等,则均无免税之适用,民众千万不要误以为只要是重划地区内土地,于办理期间就可以全部免征地价税。 税务局又表示,重划地区内土地,不论重划期间是否符合土地税减免规则第17条前段免征地价税规定,于办理重划完成后,其地价税仍有同条后段减半征收2年规定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