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
绝版书:确定不再版的商品,仅提供书籍资讯参考。 新编六法参照法令判解全书(2021年9月版) 内容简介 本书辑录现行法规中与国家、人民最有关系且切合实用者,近七百种,内容丰富。按其性质分为宪法、民法、商事法、民事诉讼法、非讼事件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国际法等九大类,于各页标示所属类别及收录各法起讫条号,方便检索
依现行公平交易法第七条与第十四条规定,竞争者合作联盟,系属联合行为,因此,竞争厂商间欲为合作联盟时,不论其合作目的为何,都必须事前依公平交易法向公平会申请许可,否则,将面临行政处分的惩罚;又如合作联盟的内容,无法归属公平交易法第十四条但书的七种类型,企业间的合作联盟,除有其他法令规定,均不得为之。如此的严密的联合行为管制,在知识经济发展的潮流下,确实不合时宜。反观美国实务上对竞争者合作关系之判断,已有相当规则可循,因此,我们可以借镜美国休曼法第一条规定与竞争者合作联盟之指导原则来厘清问题核心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最高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最高法院判例全文汇编-民国39年~94年民事部分(47~54年)第 367- 物之所有人本于所有权之效用,对于无权占有其所有物者请求返还所有物 ,与物之贷与人,基于使用借贷关系,对于借用其物者请求返还借用物之 诉,两者之法律关系亦即诉讼标的并非同一,不得谓为同一之诉
问:王大与王小二人,到森林黑吃黑,把盗木者砍好放在路旁的巨木给偷走了;试问王大、王小这两家伙偷窃的犯行,适用一般刑法或是森林法? 依森林法第五十条规定:窃取森林主、副产物,收受、搬运、寄藏、故买赃物或为牙保者,依刑法规定处断。看起来,好像是一般窃盗罪,即依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为窃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但是再比较加重窃盗及森林法对窃盗的加重处罚规定,就知道二者有所不同
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论理解释: 指参酌刑法产生的缘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体系解释: 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婚内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分割财产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一个新的规定,这在之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中都是没有的。鉴于婚姻关系有其特殊性,过去一般认为不离婚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故而在之前的司法实践中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一般都不予支持
行政诉讼中司法自由裁量权是指人民法院或行政法官在行政诉讼活动中,依照立法精神和目的、法律基本原则或其他非正式法律渊源,合理地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力。由于行政诉讼法律规定以及行政诉讼中需要适用的行政管理规则不够详尽,使得法院或行政法官在行政诉讼中利用自由裁量权对不断涌现的行政争议、行政纠纷进行裁决就成为不可避免。同时,由于行政机关拥有广泛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法官在审查时,只能自由适当地考虑有关事实和法律及其他相关因素、自由判断行政自由裁量行为是否合理,从而对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一些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行政法院组织法”第16条之1,“最高行政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行政法院裁判相同。裁判日期新→旧 裁判日期旧→新 友善打印 动员戡乱期间劳资纠纷处理办法系依据动员戡乱完成**实施纲要第五条 及第十五条之规定而制定
本课程一学期,共四学分。上课内容为民法第一编总则的规定。民法总则为学习法律者最基础与入门之学科,因而本课程将十分注重学生对于民法基本理论之认识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最高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最高法院判例全文汇编-民国39年~94年刑事部分(39~47年)第 422-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毁损罪,以使所毁损之物,失其全部或一部之效用 为构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