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细则
按公务人员训练进修法第12条第1项第3款、第4款及其施行细则第20条第1项规定,进修成绩优良(即进修成绩各科均及格且平均达70分以上)者,得给予部分费用补助。有关进修成绩各科是否均及格,应依进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查“国立空中大学学生成绩考查办法”第7条第3项规定:“凡期中、末考试皆缺考者,该科即不列入学期学业平均及毕业平均
一、 翁启惠先生认为有新事证前来监察院陈情。蔡崇义、王幼玲、赵永清三位委员经调查后,确认新事证如下: 1. 原起诉刑事部分,经法院无罪判决确定。 2. 监察院廉政委员会对翁启惠财产申报不实之裁罚,连续二次经本院诉愿委员会撤销
为了让湿地环境与湿地生物受到更多的照护,社团法人台北市野鸟学会关渡自然公园管理处与汇丰银行合作办理‘101关渡自然公园认养计划’劝募活动,期望对于关渡自然公园内之树木绿地、水稻田能有完善的养护管理。 本活动经台北市政府社会局100年10月19日北市社团字第10044858900号核准,自100年11月1日起至 101年10月30日止,募得共432人次捐款,金额为351350元加上利息224元,再扣除募款相关行政必要支出10265元,总金额为341309元,悉数既存于所开立之台湾新光商业银行北投复兴岗分行捐款专户。依公益劝募条例暨施行细则规定,上网公告征信
雇主要求加班至20小时才开始算加班费是合法的吗? 依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20-1条规定,原则上,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总时数超过40小时、休息日的工作时间及变形工时所规定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为延长工时(加班)。如劳工于上述时间在雇主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务,依劳动基准法第24条第1项规定,应给付延长工时工资(加班费)。 然而,实务上曾有雇主主张与劳工约定工资时,已将每月延长工时工资囊括在内(统包式报酬),因此,劳工每月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务达一定时数时,雇主才有给付延长工时工资的义务
内容摘要:本案有关交通部暨电信总局及邮电司之往函,内容包括检送“协商订定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第5、6、8、15条相关子法事宜会议纪录”、说明电信事业是否宜纳入“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相关子法规定;另交通部检送“民营营造业购置自动化生产设备或技术及防治污染设备或技术适用投资抵减办法”、“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施行细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及经济部公告“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第七条所称资源贫瘠或发展迟缓地区80年及81年适用地区”予电信总局,该局转知所属各机关。内含“研商海下工程产业及营造业应如何纳入产业升级条例租税减免适用范围”会议纪录。
上海注册公司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的,属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登记机关应当给予纠正的机会,首先应责令市场主体限期登记或备案,在限期内仍不登记或备案己再依法予以处罚。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对非公司企业法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告“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施行细则”业经卫生福利部于105年12月9日以卫部护字第1051462389号令发布,欢迎本校同仁与家长详阅! 张贴者:2016年12月23日 上午12:4**辅处学辅主任 [ 已更新 2016年12月23日 上午1:19 ] 一、依教育部105年12月15日台教授国字第1050146566号函及卫生福利部105年12月9日卫部护字第1051462389C号函办理。 二、旨揭施行细则将于106年1月1日起配合母法施行,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前揭细则条文、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各1份,请本校同仁与家长配合办理。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有 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 现
中原大学(以下简称本校)为落实个人资料保护与管理,并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所述之相关要求及保障个人资料当事人之权利,以防止任何个人资料档案受侵害事件之发生,特制订“中原大学个人资料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如下∶ 一、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个人资料保护法施行细则”与“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及学术研究机构个人资料安全维护实施办法”之要求,且采取适切措施以保护个人资料搜集、处理、利用、储存、传输、销毁之过程。 二、对于个人资料之管理与使用方法,订有专法并设专责组织,以明确界定相关人员之责任与义务,确保个人资料之安全。 三、搜集个人资料时,应提出使用目的,并于当事人同意下,以诚信、合法之方式,搜集、处理、利用及进行国际传输个人资料
政府机关(构)运用劳务承揽参考原则。 二、派驻劳工基本权益保障: (一)、承揽人应依法给付薪资、投保劳工保险、就业保险、全民健康保险及提缴劳工退休金,并依规定缴纳前述保险之保险费及提缴劳工退休金。 (二)、请假、特别休假、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及年终奖金等工资给付之劳动条件,承揽人应依劳动基准法暨其施行细则、劳工请假规则及性别工作平等法等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