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细则
我们擅长专利管理、活化专利资产,提高专利价值。我们也专注于客户的专利需求,提供客户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所需的多样化全流程专利服务。 最新消息-20170120 从2017年1月1日起,尼斯分类(国际货物和服务分类)第11版修改了部分的分类标题
地籍测量之面积与抵价地、管理机关领回土地及农业专用区土地分配结果清册所载面积不符时,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应依地籍测量结果厘正分配结果清册面积。 地籍测量后,主管机关应以实际测量之面积核计土地所有权人实际领回抵价地之面积,并依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核算差额地价,通知土地所有权人缴纳或领取。土地所有权人应缴纳之差额地价,逾期未缴纳者,依本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办理;应领取之差额地价,逾期未领取者,依法提存
酒店业场所业务法。第8/2021号法律[2021年6月28日《澳门政府公报》第26期第一组] 酒店业场所业务法施行细则。第44/2021号行政法规[2021年12月6日《澳门政府公报》第49期第一组] 酒店业场所、餐厅、简便餐饮场所、美食广场食品摊档、酒吧及舞厅的准照及临时经营许可的式样;酒店业场所识别牌的式样;及酒店业场所、餐厅、简便餐饮场所、美食广场食品摊档、酒吧及舞厅的检查费用,以及相关的临时经营许可和准照的发出、补发和续期的费用
师资培育法第二十条第二项已于98年7月31日停止适用,第三项则于102年7月31日停止适用,尔后申请教师证书则须依师资培育法第十一条第一项(教师资格检定考试)、第十一条第三项(加另一类科)、第二十二条(偏远或特殊地区换证)或师资培育法施行细则第七条(加注任教学科)办理。 注:于102年7月31日前提出实习申请者方得适用师资培育法第二十条第二项。 中华民国八十三年二月九日本法修正生效前,依师范教育法考入师范校院肄业之学生,其教师资格之取得与分发,仍适用修正生效前之规定
目前正逢新鲜人谋职热潮,台中市政府劳工局提醒,劳雇双方虽可在诚信原则下约定合理的试用期,但实务上常因雇主于试用期资遣劳工未给付资遣费而衍生劳资争议。劳工局强调,即便是所谓“试用期间的劳工”,其劳动权益与“正职员工”并无不同,无论试用期届满与否,雇主欲终止劳动契约,都须依劳基法相关规定办理,劳、健保部分也须符合规范。 早期劳基法施行细则曾有“劳工之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的规定,但在86年6月12日修法时已删除,因此现行劳基法虽未对试用期间或试用契约制定明文规范,但一般雇主雇用新进员工仅对劳工学、经历做形式上审查,无法了解是否能够胜任工作,因此在正式缔结劳动契约前先行约定试用期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倘若劳工与雇主间有试用期间合意,且工作性质确有必要,则试用期间约定仍为合法有效
(1)本公司申报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发行总面额新台币50000000元乙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民国111年12月27日金管证发字第1110366678号函同意申报生效在案。 (2)因考量近期受到国际局势影响,使得资本市场变化剧烈,为寻求较佳发行时点并顺利完成资金募集,以维护股东权益,向主管机关申请延长募集期间三个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2年3月16日金管证发字第1120335120号函准予备查在案,募集期间延长至112年6月26日(含)。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讯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 贸联-KY 111年现增500万股案,认股基准日4/26 分类主题:电缆连接件及附件‧连接线材‧贸联-KY
注册公司需要法人到场吗? 注册公司一般需要法人亲自去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但也不是绝对的,如在上海,无特殊情况下委托代办公司注册公司法人可以选择不到场,也是可以办理的,具体情况以工商局要求为准,办离之前可以先询问工商局或者代办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登记主管机关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和具备的条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规范化要求,核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法. 企业必须按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另列):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本校为增进校际学术交流,提供学生跨校修读辅系、双主修课程机会,特依大学法、大学法施行细则及学位授予法,订定“中国医药大学跨校修读辅系、双主修实施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办理跨校辅系、双主修以合作学校间相互交流为原则,并签订校际合作协议。 本要点所称之“跨校修读辅系、双主修”,指本校受理跨校学生修读“辅系、双主修”之学系,所订之审核要件、受理名额及学生修读规定等相关内容,至迟应于前一学期公告于本校网页,增修时亦同
发文日期:民国84年10月13日 一、依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污水下水道系统排放废(污)水,准用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及第十八条之规定。”故污水下水道系统排放废(污)水,并无第十七条技 师签证之适用。 二、又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污水下水道系统排放废(污)水, 准用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
监察委员王美玉针对媒体询问有关监察院正在惩戒法院审理中的翁启惠再审上诉案,监察院发给惩戒法院两份意见完全冲突的答辩公文,说明如下: 一、 司法及狱政委员会8月11日确实讨论是否追认针对翁启惠提出第三本调查报告的三位委员,在七月底要求业务处以监察院名义发文给惩戒法院。这是监察院史无前例,同时发给惩戒法院两份意见全然冲突的公文,一份是由弹劾案原提案委员(即本人)提出,针对惩戒法院的判决认为没有违背法令,一份是由三位委员提出,认为惩戒法院的判决违背法令,这两份公文是同一时间以监察院的名义发给惩戒法院。 二、 三位委员未依规定先经委员会讨论决议,就将个人意见迳送监察业务处发函给惩戒法院,这是违反调查报告提出后之处理程序,并干预翁启惠案原提案委员行使弹劾权,形同先斩后奏,程序不正义的作为,当然不能遵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