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场为保障派遣劳工及劳务承揽派驻人员 ( 以下合并简称为派驻劳工 ) 应有基本权益保障,上述人员如遭受权益侵害,可循下列途径申诉:
二、基本权益:派遣事业单位及劳务承揽厂商 ( 以下合并简称为厂商 ) 应对劳工依法支付薪资、投保劳工保险、健保及提拨劳退准备金并依据劳动基准法、性别工作平等法等相关法规保障派驻劳工权益。派驻劳工并有免受性骚扰之权益。
三、提出申诉方式、流程及受理单位:
( 一 ) 厂商如有违反劳动基准法、性别工作平等法等劳动法令,损害劳工权利时,劳工得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本场秘书室提出申诉,本场即派员访查厂商是否有确实履行契约规范内容。如有违反即依契约内容予以罚款,并要求改善。如情况未能改善者,主动通知当地劳工主管机关或劳工保险局(有关劳工保险投保及劳工退休金提缴事项)依法查处。
秘书室受理窗口如下:
( 二 ) 派驻劳工如遭受本场所属人员性骚扰时,得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本场人事室提出申诉,本场即派员与厂商共同调查,并准用“本场性骚扰防治措施及申诉调查处理要点”进行处理。
( 三 ) 以书面申诉时,请注明申诉人姓名及联络电话,若有证据亦请检附,俾便联系及回复处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