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道占用费的收交管理,根据《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水务局起草了《苏州市河道占用费管理办法》。《办法》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收交对象、收交范围和标准等进行了明确,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8月26日下午,市水务局召开《苏州市河道占用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全市水务条线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座谈,集体讨论修改《办法》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中主管税务机关是如何确定的? 导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主管税务机关,是指按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对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的纳税义务负有征管职责的税务局。 ……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主管税务机关,是指按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对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的纳税义务负有征管职责的税务局。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调动广大群众积极积性、主动性,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有效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金融工作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联合印发《青岛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青金办规〔2017〕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青岛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对《办法》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办法》的实施效果,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及理由,是否和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有所冲突等
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2010-6-28) 关于印发安徽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的通知(2010-5-28) 省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 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2010-5-25)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2010-5-5)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2010-5-5) [图文]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2010-4-30) 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2010-4-30)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2010-4-30)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0-4-29)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4-29)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2010-4-27) 中国***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0-4-27) 安徽省普通高校党校实施《中国***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细则(2010-4-27) 中国***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支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0-4-27) 中国***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总支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0-4-27) 关于印发《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徽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010-4-27)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0-4-27)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2010-4-27)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2010-4-27) 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2010-4-27)
为加强全区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灌溉、排涝、防洪等方面综合效益,推进全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推介网推介网app: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5月6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 征求意见期内,各类社团组织或公民个人如对《办法》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局反馈(联系人:周海斌,联系电话:18991518018,0915-3204289,邮箱318842329@qq.com)
环保署修正发布“淘汰老旧大型柴油车补助办法” 环保署修正发布“淘汰老旧大型柴油车补助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名称并修正为“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补助办法”,在落实空气质量改善并兼顾车主生计的前提下,调整补助策略,进一步落实老旧大型柴油车汰换。 为改善移动源PM2.5污染,环保署于106年8月16日发布本办法,鼓励1~2期大型柴油车尽速汰除,截至108年4月底,地方环保局累计受理1万7719件补助申请,显见相关协助方案已发挥预期成效。 经环保署滚动检讨本办法执行成果,为让有限资源用在有实际用车需求者,研拟修正本办法,并将名称修正为“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补助办法”,协助1~3期大型柴油车汰旧换车(可换购二手车),且补助期限由108年延长至111年;另考量部分民众可能已依本办法修正前规定报废车辆,为顾及其权益,本办法亦明定108年7月31日前,民众仍可依本办法修正前规定申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