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水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总体所取得的成效是否显著?

《办法》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等方面是否有用?

《办法》实施后禁止开采Ⅱ层压以下的深层地下水是否实施到位?

《办法》实施后提倡优水优用、分质用水,区域中水是否得到有效利用?

《办法》实施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用水,是否实施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办法》实施后各级政府部门是否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水源污染?

现阶段推行的“河长制”对于水资源管理能否起到有效的管理作用?

《办法》实施后,对违反水资源管理的行政处罚措施,是否能落实到位并达到有效惩戒作用?

请问您觉得《办法》是否需要修订、细化或者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