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预算法修改幅度较大、涉及面广,适应了新时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满足了预算改革“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为财政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近年来,预算法的施行有力推进了预算改革的进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泾政办〔2017〕14号)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引导、保障、支持和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宣城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办发〔2014〕25号)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是指由县政府设立,县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增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专项资金
时间2020-04-22 提问来自网友发问 分类意国新闻 浏览1 热度0 10月1日星期二。意大利新政府目前正在为2020年预算法做审批和修订工作,预计意大利新政府将从2020年开始全面取消耗资120亿欧的子女抚养补助金、46亿欧的家庭津贴、2300万的生育基金、40万欧的婴儿奖金和生育奖金。 虽然以上涉及的补助和奖金没有了,但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没有家庭收入要求的家庭补助
11月23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财经专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召开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审查会议,对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文职院、市农科院、市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开展初步审查。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关于我市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六部门相关负责人关于本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以及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关于部门预算(草案)审核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省属国有资本(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资本(资产)收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辽政发〔2007〕5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本级预算管理规定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7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的各类企业、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本(资产)收益收缴管理
政府总理马明在会上表示,为延续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民族领袖纳扎尔巴耶夫的社会举措,根据托卡耶夫总统的指示,制定了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解决热点问题的新举措。此外,总统签署了帮助低收入人群偿还债务的总统令。 据他介绍,落实新举措框架下,年底前将有30多万人将通过"BASTAU商业"和"年轻企业家"职业培训项目,并获得就业机会
阮氏金银在开幕词中强调,国会常委会第37次会议将对预计将提交国会第八次会议的内容进行讨论,并对部分问题进行专题监督。 具体为,国会常委会将对12部法案进行讨论并提供意见,其中包括提交国会审议通过的4部法案和首次提交国会审议的8部法案,如关于批准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区和特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投资总体提案(2021-2025)的决议、关于处理无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的债钱的决议。 此次会议的专题监督内容是关于2012-2018年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区可持续扶贫国家目标计划的法律政策的执行情况
记者3月17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代新疆发行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自治区财政拟分两次向财政部申请发行该笔地方政府债券3月发行30亿元、7月发行25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社会大众,结合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大党办发〔2017〕93号)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1.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组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法治专干,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从2019年到2022年,在全省范围内扶持2000多个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即每年拟确定500多个行政村作为扶持对象,中央、省级财政对每个被扶持的行政村一次性补助50万元,并要求市县财政安排不少于10万元补助资金。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由市级财政对每个扶持对象配套3.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6.5万元,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规范和加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19〕3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德市市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以《预算法》、《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19〕31号)和《宁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政〔2014〕5号)等有关法律、文件为依据,共分十九条,分别对职责分工、资金支出范围、任务计划及资金下达、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等作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