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社会大众,结合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大党办发〔2017〕93号)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1.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组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法治专干,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7月21日上午,“向未来”人大讲坛第九讲开讲,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卫兵作题为《坚决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 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讲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黄志文,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财经委全体成员和经开区、财政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讲坛学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细化了预算法有关规定,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实践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公共财政资金节用裕民。《条例》共8章97条,对预算收支范围、预算公开、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事项作出相应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预算收支范围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根据《预算法》规定,每年的12日31日为年度财政截止期,并设置为期7天(次年的1月1日7日止)的整理期,这7天时间即为财政封帐期。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隶属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979年创立于香港,1992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688.HK,简称“中国海外发展”),2007年入选恒生指数成份股。 根据当前2022年12月21日,中海地产股票0058股票每股为22.250元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各部门: 依据《会计法》制定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生成会计信息的重要标准,是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秩序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赋予的职责,指导督促各单位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审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单位仍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近日,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温州市财政局发布了《温州市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加快温州建设中国民办博物馆之城,规范和加强民办博物馆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21〕16号)《关于建设中国民办博物馆之城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温州市实际,温州市财政局联合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起草出台了《办法》。《办法》于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8日在温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期间收到反馈意见0件,采纳0条。 《办法》除第十四条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博物馆和第十五条适用全市范围内的乡村博物馆与民办博物馆之城特色馆外,适用于温州市区内民办博物馆
为加强和规范县级涉粮资金(以下简称“涉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涉粮专项资金,是指上级财政部门下达和本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县级粮食安全方面的专项资金,包括年初项目预算资金、年中追加预算资金、上级专项资金等。 涉粮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设立、统筹兼顾、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注重绩效的原则
本报讯 青岛市始终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放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以管好用好债务资金支持发展为目标,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重点,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约束、加强预警、动态监控等政策措施,构建起“1+7”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框架体系。 据了解,“1”即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7”即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强化政府预算约束、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做大限额蛋糕、拓展专项债券效能、实施存量债务置换、加强债务动态监管7方面政策措施。将该市债务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可持续的发展轨道,在有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使该市债务风险处于可控区间,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财政局汇总,2016年双牌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2450万元,较2015年的2490万元减少40万元,下降1.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去年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449万元,较去年1466万元,减少16万元,下降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运费1001元),较去年1024万元减少23万元,下降2.25%。 2016年双牌县“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九项规定的相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部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制定了《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