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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兰溪市临时
《兰溪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兰溪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7月11日在([URL]网址)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8月1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为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智能化安全监管,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
为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智能化安全监管,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数字化改革专题汇报会的部署,结合我市道路货运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体育场路45号兰溪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收,邮编32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