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智能化安全监管,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数字化改革专题汇报会的部署,结合我市道路货运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体育场路45号兰溪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89336025@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

附件:《道路货运车辆智能化设备安装以奖代补工作方案(试行)》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1月11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