爰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为持续推广微型保险,发挥微型保险填补政府社会保险或社会救助机制不足保障缺口之目的,已于今(19)日发布修正“保险业办理微型保险应注意事项”(下称“应注意事项”)第2点规定,并自即日生效。 “应注意事项”本次修正重点在于放宽微型保险承保民众范围至领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之高龄者及其家庭成员。依卫生福利部统计,截至109年11月底,领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之人数约17.1万人,为使上开经济情况非属宽裕之高龄者与其家庭成员,亦可借由微型保险获得基本保险保障,爰将“符合老人福利法规定领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之老人或其家庭成员”纳入微型保险承保身份者范围
陈景峻委员、张菊芳委员、郭文东委员、萧自佑委员、鸿义章委员提,澎湖县政府为发展林投风景特定区,彰显美丽海湾意象,自100年迄至106年期间,历经都市计划通盘检讨乃至获取交通部观光局“游憩据点特色加值计划”补助经费1亿1520万元办理“黄金海岸世界海洋故事园区”计划,湖西乡亮点计划终露曙光,惟该府竟执意径自变更提案内容,几经往返修正仍未依原核定计划内容办理,而未获交通部观光局审查通过,终致该府签办“至细部设计阶段完成结案”,以阶段性结案经费调整至357万余元,执行率仅3.1%,形同主动放弃1亿余元建设经费,未能达成计划目标与效益,核有违失,爰依法提案纠正。
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12年1月17日台教国署学字第1120004441号函办理。 二、查旨揭儿权计划内学校实施情形将列一般性补助款考核项目,惟前述考核指标尚未公布,爰请贵校预为规划办理下列事项,以符指标要求: (一)儿童权利公约议题融入学校课程,全县需达95%。 (二)校内人员应受儿童权利公约教育训练并实施前测及后测,请参阅资源列表(附件二): 1、学校行政人员(含员工):受教育训练2小时,总人数需达90%以上
裁判字号: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声字第 247 号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国 109 年 01 月 16 日 裁判案由: 假释中交付保护管束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声字第247号 声 请 人 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 受 刑 人 李金佳 上列受刑人因杀人未遂等案件,声请人声请假释中交付保护管束 (109 年度执声付字第73号),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李金佳假释中付保护管束。 理 由 声请意旨略以:受刑人李金佳因杀人未遂等案件,经本院合计判 处应执行有期徒刑8 年7 月确定,于民国103 年9 月25日送监执 行,嗣经法务部于109 年1 月13日核准假释在案,依刑法第93条 第2 项之规定,在假释中应付保护管束,爰依刑事诉讼法第481 条第1 项规定,声请裁定等语。本院审核有关文件,认声请为正 当,爰依刑事诉讼法第481 条第1 项、刑法第93条第2 项、第96 条但书,裁定如主文
您的浏览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网页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时,请开启浏览器Javscript状态。 订定“长照服务特定项目规定”及本部废止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五月十七日卫部顾字第一○七一九六○五七○号公告“长照服务特定项目” 订定“长照服务特定项目规定”,内容如列: 一、长期照顾服务机构或长照特约单位针对长照服务需要者提供之身体照顾服务、日常生活照顾服务、临时住宿服务、住宿服务、医事照护服务。 二、长期照顾服务机构或长照特约单位提供家庭照顾者支持服务提供之喘息服务
一、社区(守望相助队)参与内政部治安营造工作执勤所需装备,请依照内政部函颁之“推动社区治安补助经费项目及基准表”所列项目,并依实际勤务需要购置。 二、有关无线电装备设置及使用涉及电信相关法令规范,依“电信法”第51条规定略以:“业余无线电人员,须领有交通部发给之执照,始得作业”。是故,欲购置无线电设备,须先行考取相关执照,方得合法操作使用
想要事业有成、升迁有望,除了工作能力佳、态度敬业,良好的职场人际关系更是不可忽视之关键因素。人际关系并非所谓交际应酬、媚俗迎合,而是日常生活中人与人的正常互动,身为上班族的你我,一天当中平均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身处职场,同事间的良性互动,会让我们工作起来更加愉快,乐在其中。 快不快乐有关系
宜兰县政府依法撤销兰阳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经营筹备辖区客运五条路线路权。 兰阳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前于97年3月7日,获得宜兰县“礁溪公园─汤围沟─跑马古道─五峰旗停车场”、“宜兰─员山公园─枕山─大湖”、“礁溪─头城─乌石港─石城”、“礁溪─佛光大学”及“礁溪─头城─乌石港─北关”等五条路线之经营筹备权,筹备期间依“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六条规定,准予展延至98年2月28日,因故未能如期完成筹备上路,爰依同法条规定撤销其核准筹备。 宜兰县政府建设处表示,未来兰阳溪北侧市区客运等五条路线,将另行公告征求业者经营,或向交通部公路总局争取纳为偏远路线公告开放业者经营
本部智慧建筑标章之申请审核认可作业,自101年起改以行政技术分立方式办理,“智慧建筑标章评定专业机构申请指定作业要点”系为本部指定智慧建筑标章评定专业机构之依据。为确保评定专业机构相关人员之专业能力,提升评定效能,爰参酌本部110年7月7日修正发布之“绿建筑标章评定专业机构申请指定作业要点”第8点规定,修正评定专业机构相关人员参与教育训练与受聘之规定。本部已于本(110)年9月17日发布“智慧建筑标章评定专业机构申请指定作业要点”第8点修正规定,并自即日起生效
张贴者:2013年6月11日 上午2:04新竹县记账士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6月11日 上午2:04 ] 财政部为落实保障人权及人民之工作权,参酌精神卫生法第22条及会计师法第6条第1项第4款规定,拟具“记账士法”第4条修正草案,报经行政院于今(6)日第3350次院会审查通过。 财政部说明,现行记账士法第4条第1项第4款规定,经公立医院证明有精神病者,不得充任记账士;已充任者,该部应撤销或废止其记账士证书。该规定对人民工作权之保障未尽周全,爰将上开规定修正为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状况违常,经主管机关委请2位以上相关专科医师咨询,并经主管机关认定不能执行业务者,不得充任记账士,以保障人民职业自由之权利,并兼顾受记账士协助记账及履行纳税义务之纳税义务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