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守望相助队)参与内政部治安营造工作执勤所需装备,请依照内政部函颁之“推动社区治安补助经费项目及基准表”所列项目,并依实际勤务需要购置。

二、有关无线电装备设置及使用涉及电信相关法令规范,依“电信法”第51条规定略以:“业余无线电人员,须领有交通部发给之执照,始得作业”。是故,欲购置无线电设备,须先行考取相关执照,方得合法操作使用。为避免未具执照者径自购置使用无线电,致生触法疑虑;复考量现今手机通信已极为普遍,操作使用亦属便利,已可充分满足通信联系需求;另本案补助款额度有限,无线电装备单价较高,恐对其他项目造成经费排挤效应,反不利于治安营造工作之整体推动。鉴于适法性、实用性及工作推动需求考量,爰不开放以社区营造补助款购置无线电装备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