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申请固定公共电信网络及服务牌照?

有关牌照的发出是透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相关的招标规章亦会刊登于特区公报(参考第41/2011号行政法规第四条)。

2. 如何申请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服务牌照?

有关牌照的发出是透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相关的招标规章亦会刊登于特区公报(参考第7/2002号行政法规第五条)。

4. 如何申请卫星电视广播系统及服务准照/其他太空或卫星电讯系统及服务准照?

5. 政府有否对流动电信营运商的基站设备及其所产生的无线电辐射作出监管?

所有发射、接收或发射/接收设备,无论其为单独的或属无线电讯网,须申领有关政府准许范围内证明其合法使用的准照。因此,现时本澳电信营运商在设置及运作流动电信基站等无线电设备之前,须向邮电局申请准照。邮电局在发出有关准照前会对相应的设备进行检测,以确保该等设备符合无线电通讯方面的技术标准,而其所产生的无线电辐射亦需符合国际安全标准限值(参考三月十二日第18/83/M号法令第十三条)。

6. 邮电局的无线电稽查人员是否有权自由进入无线电设备的所在地方,以及对有关设备进行查察?

1. 如在本澳售卖手提电话,需要申请什么牌照呢?

2. 有关手提电话认可申请之行政手续为何?

3. 在澳门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需要办理什么无线电牌照?

• 根据澳门现行法例,一般无线电通讯设备之使用须向邮电局申请政府许可,而有关设备亦必须为经邮电局认可的型号,其进口亦须向邮电局申请进口准照(符合澳门现行法例所订定条件的低功率及短距离无线电通讯设备除外)。

• 有关的申请手续可参阅邮电局相关网页:

4. 哪些无线电通讯设备获豁免无线电牌照?

5. 如进口受管制之无线电通讯设备,手续为何?

6. 如何申请无线电通讯设备之站准照之续期?

7. 可以怎样缴交无线电费用?

• 可亲临邮政储金局(门口位于澳门新马路邮电局总部大楼),携同缴费凭单并以现金或支票方式付费。

• 金额不超过澳门元三万元的无线电费用,亦可到以下网址办理网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