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契约
为建立符合国际潮流且具竞争力之公平合理所得税制,财政部拟具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结论,于今(18)日立法院第9届第4会期第1次临时会第2次会议三读通过,俟总统公布后,将自今(107)年1月1日施行,使全民共享税制优化效益。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2条规定,赠与税纳税义务人,每年得自赠与总额中减除免税额220万元,即赠与税免税额是以赠与人每年220万元为限,也就是赠与人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不论赠与给多少人,只要所赠与之金额累计不超过220万元,即可免纳赠与税。 租赁契约约定由承租人负担扣缴税款及全民健保补充保险费,如何计算租金给付总额及扣缴税额?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依所得税法第88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即承租人),于给付予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个人之租金时,应依各类所得扣缴率标准规定之扣缴率10%扣取税款,如每次应扣缴税额不超过2000元,免予扣缴
此条目介绍的是国际关系中的领土租借。关于民法上的租赁契约,请见“租赁”。关于体育界的租借,请见“租借 (体育)”
原住民族部落集体迁村安置民间兴建永久屋方案 Q&A 莫拉克台风灾后经核定为“特定区域”或“安全堪虞地区”。 经部落会议或村里民大会集体决议,表达迁村意愿。 核定为“特定区域”或“安全堪虞地区”内有设籍户数百分之八十以上已经申请永久屋
有在关心日本不动产的朋友,应该多少会听过“借地权”,但大家是否知道代表的意思呢? 在日本一般住宅比较常见的是“アパート”和“マンション”,本次将介绍“マンション”(Mansion)。 签定买卖契约或租赁契约时,当事人的其中一方对支付给另一方的金钱以及其他有价物叫做“手付”,该有价物为金钱的时候则称为“手付金”,中文的意思就是“订金”。 在日本建筑物中,车位与脚踏车位是属于“共用部分”(公设),基本上没有进行买卖,即没有“含车位”的观念,都是要用租的居多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立法院2023年1月12日三读通过“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内政部代理部长花敬群表示,这次修法主要是明定住宅租赁契约全面适用消保法规定,以周延租屋保障;同时增订包租业的转租案件,应纳入申报实价登录,扩大租屋资讯揭露透明。 内政部说明,目前租屋市场之房东普遍为经常反复出租住宅,其所订定租赁契约属于消保法规定的消费关系,所以其租约如有违反政府公告的定型化契约规范时,房客可迳向地方政府消保官提出申诉要求改善,房东不予改善时并有相关罚则,另遇有租约争议时,也可向消保官申请调解。但遇有少数房东为首次出租住宅情形时,其所订租赁契约,因非属消费关系则无法依消保法相关规定处理
租赁附带家具租赁时常有的疑问 Q&A 东京附带家具租赁房屋与普通租赁房屋有什么区别呢? 对于居住前和居住后怀有不安的入住者,我们收集整理了常有疑问。 A. 入住前可以看房。提前看房时需要进行预约,所以请事前用电话或者邮件进行查询
主办机关依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终止投资契约时,应以书面载明下列事项,通知民间机构: 一、未改善缺失之具体事实。 二、终止投资契约之表示及终止之日期。 三、终止地上权及租赁契约之表示
一、依据鳗鱼放养管理及应遵行事项(以下简称本事项)及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109年9月10日渔四字第1091348397号函办理。 二、请养鳗业者应于旨揭期间,依本事项第5点规定,向所属鳗鱼生产合作社或保证责任台湾区鳗虾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申请放养许可,并应填具申请书及检附相关文件如下: (一)养鳗业者之国民身份证影本;属法人者应检具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影本。 2、属都市土地者,应另检附都市计划土地使用登记证明
为保护交易安全,民法第188条第1项所谓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除受雇人因执行所受命令或受委托之职务本身,或执行该职务所必要之行为,而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外,受雇人如滥用职务或利用职务上之机会及与执行职务之时间或处所有密切关系之行为,在客观上足认与其执行职务有关,而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就令其为自己利益所为,亦应包括在内。 因登记错误遗漏或虚伪致受损害者,除非该地政机关能证明其原因应归责于受害人,否则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不以登记人员有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因可归责于承揽人之事由,致工作发生瑕疵者,定作人对该瑕疵造成之损害,除得主张民法第495 条瑕疵担保之损害赔偿外,亦得依民法第227 条不完全给付之规定行使权利 按不动产之出租人,就租赁契约所生之债权,对于承租人之物置于该不动产者,有留置权
依照民法第928条[1],留置权是指债务人如果不依照契约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暂时禁止债务人取走特定物品;若债务人日后仍不清偿债务,就可以用这些物品来抵债。留置权可分为一般留置权与特定契约留置权。一般留置权即民法第928条规定,特定契约留置权例如在租赁契约中,依照民法第445条规定,不动产出租人因租赁关系而对放置于不动产内的物品取得保管、占有;或是民法第929条[2] 商人因营业关系而保管、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