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税
问:房地产企业采取售后回购方式销售房屋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及相关政策,而商品房销售办法是不允许这样的销售方式的,如何看待不同规定呢,实际中如何处理呢? 答复: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应按有专门的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该文件中并未列举售后回购的处理,但本着实质课税原则,建议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个人有房子或土地出租,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5类规定,必须将租赁所得合并于每年度之综合所得总额办理申报。 租赁所得系指实际租赁收入,减去相关合理的必要费用及损耗后之余额,其中合理必要的损耗及费用,如房屋折旧、修理费、地价税、房屋税、向金融机构贷款购屋所支付的利息,及以出租财产为保险标的物所投保的保险费等,可逐项举证列报。 如不逐项举证申报,亦可按财政部核定的必要损耗及费用标准减除,以2013年度为例,固定资产租赁必要费用标准为租金收入的43%,也就是说:租赁所得=租金收入*57%,纳税义务人可先行核算可扣除的费用金额,择高适用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投资黄金的管道,除了以往在银楼买卖实体金条、金饰外,更衍生出许多金融商品,如黄金存折、黄金扑满及黄金期货等。然而,虽然标的都是黄金,但是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时的所得类别却不尽相同,投资人千万要注意。 该局说明,依投资的工具不同,而有下列几种不同的课税规定: 如属于一时贸易之交易,则依卖价6%计算所得,并入个人综合所得税 计算,适用5%-40%税率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近日接获民众来电询问有关综合所得税医药费列举扣除额被删减造成退税金额少于申报数或遭国税局追补税款的原因。 该局说明依所得税法第17条第1项第2款第2目之3规定:“纳税义务人、配偶或受扶养亲属之医药费及生育费以付与公立医院、全民健康保险特约医疗院、所或经财政部认定其会计纪录完备正确之医院者为限。但受有保险给付部分不得扣除
技能特长: 熟悉各类型的房地产、土地抵押、司法鉴定、课税、军队项目、租金等评估,能撰写各类房地产报告、土地报告;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业绩表现: 本人在该公司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负责各类住宅、工业、办公、商业(含大型超市)、酒店、在建工程、土地、单项资产的报价和报告撰写,了解上海市物业服务费评估内容。 2、负责各类银行抵押、信托公司抵押、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不良资产处置、课税、司法鉴定、征收项目、军队项目、市场调查等报告的撰写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最近股市交易热络,不少投资人因此获利,虽然所得税法第4条之1规定证券交易所得免征所得税,但营利事业在办理年度结算申报时,出售股票交易如有获利,除了依所得税法规定计算课税所得额外,还必须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的规定,将证券交易所得计入基本所得额。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07年度出售国内上市柜公司股票,所以在108年5月申报107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时,出售股票产生之证券交易损益,在计算应计入基本所得额之证券交易所得时,应特别留意出售的股票是否有下面所提到的3种情形,以减轻税负: 一、出售的股票如果有包括国内上市柜公司所配发的股票股利,在计算证券交易损益时,得依财政部99年8月6日台财税字第09900179790号令规定,以面额计算成本。 二、出售股票的持有期间满3年以上,在计算当年度证券交易所得时,减除其当年度出售持有满3年以上股票之交易损失后,余额为正者,以该证券交易所得的半数计入基本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台中讯)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依据土地税减免规则第8条第1项第9款规定,有益于社会风俗教化之宗教团体,经办妥财团法人或寺庙登记,其专供公开传教布道之教堂、寺庙用地及纪念先贤先烈之馆堂祠庙用地,可以免征地价税。 税务局说明,一般常见的教堂用地或寺庙用地,其土地所有权必须登记为财团法人或寺庙名义,才得以适用上述租税优惠,如果土地是以私人名义登记者(如庙祝、管理人),纵然是作教堂或寺庙使用,仍然无法免征地价税。 该局进一步说明,符合减免规定之土地所有权人,请于地价税开征40日前(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税务分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才可免征地价税,逾期申请将从次年起适用
债之请求权虽经时效而消灭,如在时效未完成前,其债务已适于抵销者,亦得为抵销。 财政部赋税署中华民国八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台税一发第八四一六六 四○四三号函一(五)决议 1 与 3,关于财团法人医院或财团法人附属 作业组织医院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免纳所得税适用标准第二条 第一项第八款规定之免税要件,就其为医疗用途所购置之建物、设备等资 产之支出,选择全额列为购置年度之资本支出,于计算课税所得额时,应 自销售货物或劳务以外之收入中减除及以后年度不得再提列折旧部分,违 反宪法第十九条租税法律主义,应自本解释公布之日起不再援用。
【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2013年房屋税将于5月1日开征,纳税义务人自4月下旬起会陆续收到税单,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呼吁民众如期缴纳,以免逾期受罚。税捐处表示,本期开征之税单系征收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之房屋税。 纳税人收到缴款书后,请仔细核对缴款书上所载姓名、房屋坐落地址、课税月数、税额、使用情形等是否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