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2019年第78号)第一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使用手机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小程序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二、企业设立登记后首次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后重新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由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领取和下载,领取后也可授权管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本文摘要:记者从重庆市工商局得知,从10月1日起,在原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注册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行统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资料登记证,重庆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注册制度改革。此次,重庆将对全市范围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派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专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下总称企业)全面实施五证合一注册制度改革。 记者从重庆市工商局得知,从10月1日起,在原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注册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行统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资料登记证,重庆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注册制度改革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法中的“人”称为民事主体。“人”是活动的参与者、权利的享有者、义务的履行者、责任的承担者
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范围据此自2007年6月1日起由仅限“自然人”扩大为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1.中国财税浪子王骏:个人独资企业可否成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 2.中国财税浪子王骏:个人独资企业可否成为多人有限公司的一个股东? 1.《规定》第三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转让是否需要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笔者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转让并不意味着纳税主体的变更,因为转让个人独资企业在工商和税务上不是必须办理注销登记,所以税务机关很难对投资者转让前履行税收义务的情况开展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于一人有限公司是很多创业者分不清楚的,其二者的区别究竟有哪些呢?法律性质不同。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为一个自然人不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要求不同
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中国的法律是比较健全的,健全的法律要求大家要依法纳税,这是一个强制性的义务,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达到了纳税标准,就必须要纳税。不能有任何偷税以及漏税行为,偷税漏税行为是违法行为,这一点企业以及个人一定要特别的注意。不过***也会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就是为了帮助大家减轻税收压力,那么常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呢? ***税收优惠证包含免征税收入:***税收优惠政策中有很多收入是可以免税的,那么具体的范围有哪些呢? 1、如果大家购买国债的话这些国债获得的利息是不需要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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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申请案件中对注册商标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产业链+创新链”,一文了解“双链融合”中的产业知识产权战略 注册商标同时登记版权的原因你知道吗? 刚刚,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0年上半年数据 商标局:自6月28日起,“商标驳回复审网上申请功能”正式上线运行 实用新型专利正式成为国内专利王者 河南省著名商标是指通过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并被授予“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这是对该商标知名度的一种肯定,该商标在获认定的地域范围内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护。 二、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的好处: 著名商标所有权人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标志。 被认定为著名商标后满三年后,可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从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