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补贴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等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为进一步明确小微企业界定标准,落实好相关政策,现就我市就业创业政策涉及小微企业界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界定标准。小微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4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79号)精神,由企业申请,经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认定,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第一批共1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2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督查和政策宣传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8001)。举报电话:0770-3235128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补助服务单位上报申请吸纳补助的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料审核符合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补助的共94人,申请岗位补贴94000元(玖万肆仟元整)。资料审核完毕,现予公示
公示 | 新桥镇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名单(2022年10月)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人社〔2021〕8-6)的关以必须,经审核员,现对达到本区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0月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5764276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
公示 | 新桥镇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名单(2022年10月)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人社〔2021〕810号)的关与必须,经提交申请,现对贴合本区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0月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5764276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
本文摘要: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牵头印发了《关于更进一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平稳岗位增进低收入起到有关问题的通报》。据报,这是云南省为减低企业开销,反对企业平稳岗位,更佳地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治失业、增进低收入,服务大位快速增长大局而实施的配套性系列新政策。《通报》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付费率统一从3%上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付费率从2%上调为1.4%,个人缴付费率从1%上调为0.6%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享受补贴前向社会进行公示。 经我局对2019年第四季度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进行审核,认定128人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将拟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公示人员名单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为进一步加强岛城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平度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签订录用合同。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灭火救援战斗员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
公示 | 新桥镇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名单(2022年11月)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人社〔2021〕8六号)的有关于标准要求,经申核,现对具有本区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1月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5764276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
双滦区把加强就业工作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就业扶持政策,精准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该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稳定就业大局。紧紧围绕“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的主题,精心组织策划,确定扶持重点,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确保就业大局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