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补贴
一、出台各项制度,完善妇幼保健卫生政策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制定《舟山市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并根据《舟山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舟山市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薪酬总量核定办法(试行)》等文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机制,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我市增加儿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制订了具体目标和改革方案
公示 | 新桥镇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名单(2022年10月)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人社〔2021〕8-6)的关于规范,经审查,现对符合要求本区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0月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5764276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
据通报,去年,福州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8%,高于全国平均0.2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总产值继续突破万亿大关。 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 实干争效” 推动 “党建领航、 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1月16日市政府研究出台了《促进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的措施》(以下简称《稳增长措施》)。 据发布会通报,《稳增长措施》共分为鼓励企业增产增效、保障工业企业用工稳岗、加快项目建设落地、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强化企业协调服务、强化正向激励等6个方面内容,包含实施增产奖励、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等14条扶持政策
今年前两个月,本市已核准用人单位岗位补贴0.52亿元。今年将加大就业帮扶力度,通过降低社保费率、加大失业保险返还力度等一系列举措为企业减负,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日前介绍,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将主要从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兜底保障这三方面入手,“重点在‘降、返、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日称,广东省人社厅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广东省促进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明确今明两年该省国有企业招收大专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实现一定比例的增长。 2020年广东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总量超过60万人,比去年增加约3万人。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和毕业生规模进一步扩大等多重因素影响,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形势
2016年,深圳市社保持续降低费率,以“三降两补一浮动”特别套餐提升企业竞争力,助力供给侧改革,陆续降低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发放稳岗补贴,落实生育津贴,失业保险实施浮动费率。 按照国家及省市调整社保缴费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的要求,深圳市社保经办部门先后降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在参保人待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降费减负措施惠及全市参保企业。 其中,工伤保险全面执行降费率及浮动费率政策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楚人社通〔2022〕1号)文件的规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合理开发一定数量的扶贫工作信息员、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安置在乡村公益性岗位上的人员,补贴按不低于800元/人/月执行。现将2022年12月永仁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中稳就业要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6月20日县人社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开发临时防疫公益性岗位政策。各乡镇积极响应,截止六月底,全县各乡镇按流程共计开发165人,7月1日正式上岗。 本次的临时防疫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中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实现就业
公示 | 新桥镇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名单(2022年12月)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人社〔2021〕8-6)的有关于想要,经核验,现对不符合本区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12月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5764276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8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创业补贴办事程序〉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24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办事指南〉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73号)等政策文件有关要求,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五类企业职业介绍补贴、稳岗工资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创业孵化基地租金补助、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贴息、疫情防控期间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网络招聘会补贴等项目受理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疫情解除时间以国家、省、市文件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