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补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关于促进东西部扶贫和山海协作相关扶持政策》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山海协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镇海区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镇海区2020年山海协作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镇区委办〔2020〕20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帮扶实效,实现与对口地区共同发展。特制订如下政策
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305号、云财社【2016】193号)文件精神,现就拟拨付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等9部门2020年1-9月份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如下: 1、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1-9月)附表1 2、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9月)附表2 3、泸水市委办公室(7-9月)附表3 4、泸水市政协(8月)附表4 5、泸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7-9月)附表5 6、泸水市残疾人联合会(7-9月)附表6 7、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7-9月)附表7 8、泸水市档案馆(8-9月)附表8 9、泸水市自然资源局(5-6月)附表9 三、 如对以公示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 2020年9月15日公益性岗位公示9家.rar [点击下载]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4月26日,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0﹞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按照文件要求,各区于5月6日至5月27日分四批确定了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名单。为保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以训稳岗培训补贴和临时性岗位补贴政策,实现应培尽培、应享尽享,经商市财政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48号文的政策执行期由“2020年5月6日至7月31日”调整为“2020年5月6日至9月30日”。 二、将48号文的补贴申请时间截止日由2020年8月31日调整为2020年10月31日
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扶贫公益岗位和村级集体经济稳增收工作的通知》(安脱贫发〔2020〕11号)和县巩固衔接办、人社局《关于修订<石泉县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购买劳务服务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巩固衔接办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喜河镇2022年7月扶贫公益岗位补贴对象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天(2022年7月27日至8月5日),凡对上述拟享受补贴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县乡村振兴局6321288、县人社局6321301、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631235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6323791。
公示 | 新桥镇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名单(2022年11月)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人社〔2021〕8-6)的相关的按照要求,经核查,现对按照本区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1月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5764276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陕西省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77号)文件规定,经2012年6月5日院务会议同意,为教职工发放2012年度防暑降温费。具体要求如下: 一、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按教职工实际在岗天数计算;防暑降温期为六月十五日至九月十五日(共计93天)。 二、防暑降温费执行标准:从事室外工作的教职工每人每天10元,其他教职工每人每天6元
新文化讯(ZAKER吉林记者 李德庆)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努力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将对招聘贫困劳动力的企业给予现金补贴。 对县级以上新吸纳5人及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可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按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给予就业扶贫基地1000元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按照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牡丹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48号)、《关于做好2022年稳岗返还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牡人社函[2022]12号)文件的要求,对在我市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对本地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稳定岗位作出贡献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由市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财政局将稳岗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基本账户。 2022年我市享受稳定岗位补贴企业1户,补贴人数 21人,补贴金额0.4万元
北海双赢洋弓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29日,是韩国独资企业,投资总额350万美元,总部设在韩国。主要经营范围:体育运动器材及配件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主要生产洋弓产品,产品是全部出口的
解读《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4月26日,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0﹞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按照文件要求,各区确定了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名单。为保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以训稳岗培训补贴和临时性岗位补贴政策,实现应培尽培、应享尽享,经商市财政局同意,延长政策执行期。 (一)将48号文的政策执行期由“2020年5月6日至7月31日”调整为“2020年5月6日至9月30日”,企业开展培训的截止日期延长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