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补贴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加强本科生班级建设,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学院拟从2017级本科生、2018级本科生、2020级博士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担任2021级本科生班级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院2017级本科生,已确定继续在我院就读研究生,直博生优先; 我院2018级本科生,已有明确的保研本院意向,学习成绩优秀;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3.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在品质品行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带班辅导员工作,同等条件下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 6.有辅导员或相关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1.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协助班主任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思想进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开展深度辅导,每学期针对所带班级的每个学生开展至少一次深度辅导; 3. 及时了解、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 4. 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帮扶; 5. 协助班主任做好班团组织建设、综合素质测评、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社会实践、新生入学教育、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6. 完成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带班辅导员的管理考核由院系负责,学校根据考核情况,按月发放岗位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每学年发放12个月
2019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30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办公地点位于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营口市民服务中心)。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家庭、单亲家庭、军烈属家庭、零就业家庭等条件之一; 4.2014年7月份以后毕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5.无就业登记、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公示 | 新桥镇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名单(2022年10月)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人社〔2021〕8六号)的业内的标准,经认证,现对完全符合本区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0月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5764276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
为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能够轻装上阵,顺利实现复工复产的目标,湘潭县积极出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实施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为了让更多的企业渡过当前难关,落实该县2020年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简化申报流程、加快办理速度,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今年前两个月,本市已核准用人单位岗位补贴0.52亿元。今年将加大就业帮扶力度,通过降低社保费率、加大失业保险返还力度等一系列举措为企业减负,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日前介绍,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将主要从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兜底保障这三方面入手,“重点在‘降、返、补’”
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4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79号)精神,由企业申请,经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认定,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第一批共1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2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督查和政策宣传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8001)。举报电话:0770-3235128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的企业和职工,我市正在开展认定工作,被认定为受影响的企业和职工,按规定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技能提升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以及就业服务。 条件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通知》明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的企业和职工,我市正在开展认定工作,被认定为受影响的企业和职工,按规定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技能提升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以及就业服务。 《通知》明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受影响企业”:一是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二是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市人社局把政策和岗位送到困难群众家中.一是细化职责分工,确保医疗政策惠及低保困难群众。市人社局领导要求全体医保干部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低保困难家庭的解困任务,从上到下做了全面分工,先后深入到龙潭区和丰满区的城市低保困难家庭,并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广泛宣传了2012年城镇居民参保补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政策及经办流程,对保证医疗惠民政策惠及低保困难家庭工作上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强化工作督导,确保送岗位工作取得实效
公示 | 新桥镇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名单(2022年10月)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人社〔2021〕8-6)的想关规范,经初审,现对适用本区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0月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5764276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
2019辽宁营口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4月29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地点位于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段19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家庭、单亲家庭、军烈属家庭、零就业家庭等条件之一; 4.2014年7月份以后毕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5.无就业登记、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