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牡丹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48号)、《关于做好2022年稳岗返还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牡人社函[2022]12号)文件的要求,对在我市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对本地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稳定岗位作出贡献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由市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财政局将稳岗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基本账户。

2022年我市享受稳定岗位补贴企业1户,补贴人数 21人,补贴金额0.4万元。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