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征
货物税系对税法规定之特定货物,于出厂或进口时所课征的税,通常厂商会将所纳税款计入货价内转嫁由消费者负担,故属间接税范围。 货物税之课征系以货物税条例所列举之特定货物为限,未列举者不课征货物税,课征方式系依货品种类分别订定不同税率,并采从价课税,即以货物之出厂价格为课税基础计算税额,但自八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水泥及油气类改按从量课税,即依出厂或进口数量按单位税额课征。 凡货物税条例列举之货物,不论其在国内产制或自国外进口,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课征货物税
10**年度“弱势生活助学金”- 台北校区学生申请办法. 一、开放申请时间: 自本年8月03日(一)至9月11日(五)下午1700时止,逾期不受理。 具有户籍登记之中华民国国民且就读本校各正式学制,并具有学籍之学生,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达60分以上者。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优先录用: (一)家庭年所得70万元以下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近日遇上一案件,一对夫妻离婚后出售名下房产,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甲君名下,但离婚协议中主张由乙君负担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甲君因而未向国税局提出申报,遭追缴56万房地交易所得税。 以本案件为例,纳税义务人甲君于108年1月17日买卖取得A房地,于110年5月24日出售移转登记与买受人,因A房地属所得税法第4条之4规定应课征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范围,甲君应于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110年5月24日)之次日起算30日内申报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但甲君未依规定办理申报,经国税局依查得资料,核定房地交易所得应纳税额56万元。 甲君向国税局主张,因与前配偶乙君离婚故出售A房地,离婚协议书已约定由乙君负担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
花莲县地方税务局表示,财产办理信托之后,原则上不得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因信托财产所生的欠缴地价税及房屋税,稽征机关还是可以移送强制执行。 该局进一步说明,依据信托法第12条第1项规定,虽强调“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惟同条文但书规定也指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生之权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并不受到限制。因此,信托财产名义上虽属受托人所有,受托人系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处分,故受托人之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得为强制执行,但信托财产所生的地价税或房屋税,如果受托人拒不缴纳造成欠税,税捐稽征机关自得对该欠税之信托财产强制执行
中新��客�舳�4月27日� ��福建省�o委�O委消息:福建省高速公路集�F有限公司�h委���、董事�L涂慕溪涉嫌�`�o�`法,目前正接受福建省�o委�O委�o律��查和�O察�{查。 涂慕溪,男,�h族,1966年2月出生,福建�L汀人,1987年1月加入中��共�a�h,1987年8月�⒓庸ぷ�,在�大�W�W�v。 1987年8月至1996年5月,�v任�L汀�h交通局工程管理站技�g�T、公路管理站站�L、副局�L、代局�L、局�L; 1996年5月至1999年4月,任�L汀�h政府�h�M成�T、�h�L助理、交通局局�L; 1999年4月至1999年9月,任���r市交通局局�L助理; 1999年9月至2002年1月,任���r市公路局�h委���、副局�L; 2002年1月至2004年1月,任���r市公路局局�L; 2004年1月至2006年5月,任���r市交通局�{研�T; 2006年5月至2007年7月,任福建省交通�d建�O���L; 2007年7月至2012年7月,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公路稽征局)局�L; 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h委委�T、常�崭笨��理; 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h委副���、副董事�L、��理; 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h委副���、副董事�L、��理(法定代表人); 2016年9月至今,任福建省高速公路集�F有限公司�h委���、董事�L(法定代表人)
房屋税七种缴税方式 逾期未缴查封房屋? 5月除了要申报个人综所税之外,还须记得缴纳房屋税。财政部表示,各地方税务局已寄出房屋税单,没收到或遗失者,可以向地方税稽征机关申请补发,缴税管道共有7种,提供纳税义务人选择。 同时,今(102)年征起件数及金额都有增加,以台北市的房屋税收入最高,而新北市的征起件数最多
纳税主体、客体、税基、税目、税率、纳税方法、纳税期间及税捐减免等重要项目,必须由“法律”所规定[1],不可以用行政规则或解释函令,增加法律没有明文的纳税义务或减免税捐[2]。 司法院释字第640号解释理由书:“宪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系指国家课人民以缴纳税捐之义务或给予人民减免税捐之优惠时,应就租税主体、租税客体、税基、税率、纳税方法、纳税期间等租税构成要件及租税稽征程序,以法律定之。......” 中华民国宪法第19条:“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本(100)年地价税将于11月1日开征,如果符合土地税法第17条及第18条规定得适用特别税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或符合土地税减免规则第7条至第17条规定得申请减免地价税者(例如:骑楼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权人或典权人应依同法第41条及土地税减免规则第24条规定,于地价税开征40日前(即100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请者,将从明(101)年开始适用特别税率或减免地价税。该署特别提醒纳税义务人,把握申请期限,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请,以免损及自身权益。 财政部赋税署进一步说明,已规定地价之土地,除依法作农业使用符合课征田赋相关要件而课征田赋(目前停征中)者外,都应课征地价税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个人申报综合所得税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时,原则上仅限父母扶养5岁以下的“子女”始可申报减除,但父母有死亡、失踪、长期服刑或受宣告停止亲权的“因故”情形之一,而由祖父母实际负担扶养义务者,如符合列报其他亲属免税额的规定,且无所得税法第17条第3项所规定的“3种不适用情形”,则可以由祖父母于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减除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 该局说明前揭的“因故”情形,除“死亡”可由稽征机关依户籍登记资料查询,免检附证明文件外,其余情形纳税义务人应于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检附警察局查询人口报案单、在监证明、停止亲权裁定确定证明书或其他足资证明文件,以供稽征机关认定。 该局进一步说明,依所得税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3种不适用情形”,系指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适用幼儿学前特别扣除及长期照顾特别扣除之规定:(一)经减除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及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后,纳税义务人或其配偶适用税率在20%以上
(台中讯)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常有民众误认新取得的土地只要维持作自用住宅使用,无需重新申请,即可继续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当收到缴款书时才发现已被改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征,且已超过法定申请期限而丧失当年度享受优惠税率课征地价税之权利。 该局进一步指出,土地所有权人不论以继承、赠与或买卖等何种方式取得土地,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皆须于地价税开征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之地方税稽征机关重新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始能自当年度按2‰税率课征地价税,逾期申请者仅能自次年起适用。 民众若有任何疑义,欢迎利用免费服务电话洽询:0800-000321或拨04-22585000转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将有专人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