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项
一、已领有驾驶执照之汽车驾驶人于有效期间内,得凭原驾驶执照向公路监理机关申请换领同等车类之国际驾驶执照。 二、换领国际驾驶执照,应填具异动登记书,并缴验第五十条第六项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之身份证明文件及原驾驶执照。 三、持有互惠国所发有效之国际驾驶执照,在我国境内作三十天以内之短期停留者,准予免办签证驾驶汽车;如停留超过三十天者,仍应向公路监理机关办理签证
本法 112.01.11 修正公布之第 93 条条文自中华民国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之每月退休所得,于本法公布施行后,不得超过依替代率上限计算之金额。 前项替代率应依退休人员审定之退休年资,照附表三所定替代率计算,任职满十五年者,替代率为百分之四十五,其后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给百分之一点五,最高增至三十五年,为百分之七十五
本法 112.01.11 修正公布之第 93 条条文自中华民国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之每月退休所得,于本法公布施行后,不得超过依替代率上限计算之金额。 前项替代率应依退休人员审定之退休年资,照附表三所定替代率计算,任职满十五年者,替代率为百分之四十五,其后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给百分之一点五,最高增至三十五年,为百分之七十五
1.重划范围及重划计划书之审议事项。 2.重划经费筹措及重划负担减免标准之审议事项。 3.重划工程项目及设计原则之审议事项
约聘雇人员的离职储金请求权,可否受强制执行? 甲是某行政机关的约聘人员,甲每月个的薪水中,机关会扣下6%作为自提储金,机关则会另外提拨6%作为公提储金,存入机关设于邮局的员工离职储金专户中。当甲离职时,甲可申请机关将累计的自提、公提储金本息拨付于己,此种离职储金,半类似于约聘人员退休金的概念。 假如甲欠银行钱,而甲已离职,但有尚未向机关申请拨付离职储金本息100万元,银行可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扣押甲向机关请领离职储金的权利、请求机关将该离职储金给付给银行吗? 劳工退休金条例第29条规定:“劳工之退休金及请领劳工退休金之权利,不得让与、扣押、抵销或供担保
本法第十五条第一项所定犯罪被害补偿金之申请,应以书面载明下列事项,并检附相关资料,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向犯罪地之犯罪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为之: 一、申请人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民身份证统一编号、职业、住所或居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民身份证统一编号、职业、住居所或事务所。 二、申请补偿金之种类、补偿项目及补偿金额;数人共同申请时,并应分别载明申请补偿之金额
第一条 本标准依政府资讯公开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阅览、抄录或摄影资讯,每二小时收取费用新台币二十元;不足二小时,以二小时计算。 第三条 重制或复制资讯,依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资讯重制或复制收费标准表(如附表),收取费用
本法 111.05.04 修正公布之第 68、70、95~97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未得商标权人或团体商标权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于同一商品或服务,使用相同于注册商标或团体商标之商标者。 二、于类似之商品或服务,使用相同于注册商标或团体商标之商标,有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之虞者
违反行政法上义务之行为非出于故意或过失者,不予处罚。 法人、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团体、中央或地方机关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法上义务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权之人或实际行为之职员、受雇人或从业人员之故意、过失,推定为该等组织之故意、过失。 不得因不知法规而免除行政处罚责任
一、依据民国105年9月10日修正“户政机关受理申请指定送达地址作业要点”办理。 二、适用对象:有行为能力之人。 三、办理户所:得向任何一户所临柜亲自或委托申办或以自然人凭证于内政部万维网站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