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在我的选区,经常会遇见摆摊为生的阿美族长辈,我总是会用族语跟他们说,我是阿美族的媳妇。 因为是阿美族的媳妇,我更了解原住民在这块土地所遭受的苦难,也更强烈感受原住民族长年以来所受的伤害,因此我认为,原住民族的转型正义应该进行,也是政府的优先施政工作! 这个会期,我特别针对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推动情形,向原住民族委员会提出质询。原民法完成立法已逾十年,但十年来,“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动委员会”只召开过三次,而攸关原住民族自治、语言、权益保护等多部子法也尚未完成立法,致使原住民族基本法未能发挥保障原民权益的立法目的与功能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财政部国税局表示,有继承人洽询自己已缴清应继分之遗产税,其他纳税义务人倘未缴纳应继分之遗产税,其可否免负缴纳责任、免移送强制执行? 该局说明,依民法第1151条规定:“继承人有数人时,在分割遗产前,各继承人对于遗产全部为公同共有。”,又民法第273条第2项规定:“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在遗产税未全数缴清前,遗产系由继承人公同共有,各继承人就遗产税应负连带债务责任
房地合一新制例外,北区国税局表示,个人因调职、非自愿离职或其他非自愿性因素等五种情形销售房地,即使持有期间在二年以下,得按较低的20%税率课征所得税。 房地合一新制去年上路,规定中华民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出售房屋、土地,依持有期间在一年以内、超过一年未逾二年、超过二年未逾十年、超过十年,分别适用45%、35%、20%及15%税率,课征所得税。 不过,北区国税局提醒,房地合一新制有例外情形,尽管持有期间在二年以下,却不必按最高税率45%,或次高税率35%课征所得税,惟不少民众仍不清楚
协议离婚的方式,根据现行的民法,离婚制度分为二种:两愿离婚与判决离婚。倘若夫妻有一方外遇而感情不睦,夫妻都体认到婚姻再继续下去已经没有意义,那么好聚好散,两人可以两愿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根据民法第一千零五十条,两愿离婚应以书面为之,有两人以上证人之签名并应向户政机关为离婚之登记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研究; 北京林业大学法学系执教,生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农村土地法制的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主讲课程包括本科生课程“环境法总论”“林业政策法规”“环境法学”和研究生课程“土地法律前沿问题研究”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类型重塑——以所有权与监管权的区分为视角》,《行政法学研究》2021年第2期
西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14所大学之一,也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百所高校。学校学科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高起专、高起本:高中或中专、职高、技校学历
不动产役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不动产役权人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定一定负担,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使用效益[1](当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2])。 例如要求邻地的所有权人开放通行,让没有联外道路的土地能发挥更多经济价值;或是从他人的土地上引水灌溉,让附近没有水源的土地也能种植作物。 民法第851条:“称不动产役权者,谓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通行、汲水、采光、眺望、电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为目的之权
历年来,成考分为三大类型,分别是高起专、高起本(由于现在招录的学校越来越少,而且每年都有政策改革,所以不太建议)、专升本。 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 高起专统考科目为3门,分别是语文、数学及外语,其中数学按文科、理科分数学文科类和数学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专业要求选择一种进行考试。 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 高起专统考科目为4门,分别是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科目,其中数学及综合科目按文理分科分为两种,文科考数学文科类及历史地理综合,理科考数学理科类及物理化学综合;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专业要求选择一种进行考试
分居半年可申请夫妻财产分开制? 目前和先生处与分居状态,因为无法忍受他将女人带回家中,虽然他承认带回家中,但不承认有茍且之事,奈何我又出差无法抓到抓奸在床的证据,所以无法忍受与此人相处,我离家出走在外租屋达半年以上,我听说如分居达半年以上就可到法院申请夫妻财产分开制,请问确有其事吗? 是否真的分居达半年以上即可到法院申请夫妻财产分开制?如果真已到法院申请夫妻财产分开制,那是否妻在已分居但未离婚的前提下再自斥资购买房子,还受制于离婚后先生可要求分享这房子的权利吗? 1民法第1010条规定:“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时,法院因他方之请求,得宣告改用分别财产制: …夫妻之总财产不足清偿总债务或夫妻难于维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达六个月以上时,前项规定于夫妻均适用之。” 2您欲提出声请时需提供事证供法院审酌夫妻是否有难于共同生活及不同居已达六个月以上之情形。 3在声请改用分别财产制的情形下,若法院准予宣告改用分别财产制,则以“法院宣告确定时”为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时,夫妻之一方皆有权诉请他方就“改用前”之剩余财产差额进行分配
(2018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4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