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于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张美月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起诉状缮本各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第151条第1、2项。 一、本院112年度花小字第30号原告联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美月间给付签账卡消费款事件,该当事人张美月应为送达处所不明,经依声请为公示送达
罚金应于裁判确定后两个月内完纳,期满不完纳者,强制执行。 二、分期缴纳罚金之声请: 科处罚金之受刑人无力一次完纳者,得于判决确定后两个月内,向检察官声请分期缴纳。 三、分期缴纳罚金之许可: 检察官接受声请后,得斟酌受刑人之家庭、经济状况,准许其分期缴纳罚金,分期期限最多不得超过八期且时效即将完成者,仅得于时效完成前之期限内,准予分期缴纳
本办法所称应缴总额,指被保险人依本法规定,已开单应缴纳而未缴纳之保险费及被保险人申请分期缴纳时已核计之利息。 前项应缴总额,不含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得请求补缴之欠费金额。 被保险人无力一次缴纳应缴总额,申请分期缴纳者,应符合下列各款规定: 一、应缴总额达新台币三千元以上
为促进债务人自动自发履行,家事事件法创设“履行确保”制度,其内涵为何? 因当事人间血缘亲情关系及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共同责任,如当事人于裁判确定后,能自动自发地依执行名义履行,应可避免彼此对立、痛苦或愤怒,有助于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为促进债务人自动自发履行,家事事件法创设“履行确保”制度,使债权人于认为适当时,得以透过法院的协助与柔性劝导,让债务人理解自动履行的好处,和对未成年子女的正面影响,进而心甘情愿地依执行名义履行债务。 债权人于取得家事事件之执行名义(包括确定之终局裁判、法院成立之和解或调解、民事保护令等)后,得于声请强制执行前,向执行名义成立的法院声请劝告债务人于一定期间内履行债务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不服公路主管机关或警察机关之处罚者,得于接到处分通知之翌日起十日内,提起诉愿。 受理前项诉愿之机关,应于收受诉愿之翌日起十五日内决定之。 1969年1月14日修正1月27日公布[编辑] 条文 受处分人不服第十四条主管机关所为之处罚,得于接到裁决之翌日起十日内,向管辖地方法院声明异议
▲华航与长荣双双宣布,八月底前出发可以改退票。(图/华航提供) 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趋缓,到目前为止已经连续52天没有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但全球疫情却未见缓和。对此,华航与长荣航空陆续在官网发出公告,凡是订购国际客运航线八月底前出发的机票,都可以申请改票或退票
中选会宣告罢韩成案,订6月6日投票。图为总统大选落败后,韩国瑜拥抱工作团队成员表达感谢。(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选会今天(17日)审查由陈冠荣领衔提出的高雄市长韩国瑜罢免案,并宣告罢免案成立
凡经本校研究所考试入学录取之一般研究生、甄试生,或经由申请甄选录取之外籍研究生,得入本系修读硕士学位。 入学考试科目为社会学、社会研究方法(包括社会统计)、社会学理论。 笔试委员由本系硕士班招生委员会依专长聘请本系专任教师担任之
劳动部于107年11月8日发布劳动条3字第1070131460号公告,将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投票日、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经劳动部公告为劳动基准法第37条第1项所定应放假日,但劳工因“投票日当天是否原需出勤”及“不需出勤之原因”不同而可区别为下列三种情形: 1.具有投票权且该日原属工作日的劳工,应放假一日(所称放假一日指0时至24时),俾使其行使投票权。 2. 具有投票权但该日原不需出勤之劳工(例如轮班或排班制之劳工,于投票日当天未排定出勤班别者),不另给假或给薪。 3.具投票权但该日原属劳动基准法第36条所定休息日或例假之劳工,本得行使投票权,不另给假
2017年6月14日增订发布[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第九十条之二 自行车路线编号标志“指 4.1”,用以指示自行车路线之编号,设于已编号之自行 车路线上。 本标志为圆形棕底白字白色边线,并得于牌面适当位置设计特定图案。图例如下︰ 此页面最后编辑于 2019年2月19日 (星期二) 0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