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罢免
谨通知第三届第二次年会学术研讨会暨会员大会将于下列时间举行。请会员预留时间。议程及报名将于一月初展开
劳动部于107年11月8日发布劳动条3字第1070131460号公告,将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投票日、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经劳动部公告为劳动基准法第37条第1项所定应放假日,但劳工因“投票日当天是否原需出勤”及“不需出勤之原因”不同而可区别为下列三种情形: 1.具有投票权且该日原属工作日的劳工,应放假一日(所称放假一日指0时至24时),俾使其行使投票权。 2. 具有投票权但该日原不需出勤之劳工(例如轮班或排班制之劳工,于投票日当天未排定出勤班别者),不另给假或给薪。 3.具投票权但该日原属劳动基准法第36条所定休息日或例假之劳工,本得行使投票权,不另给假
依 据:淡江大学学生会正副会长暨学生议会议员选举罢免办法第二、五、十九条规定办理。 1、 因本校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会长与第三十六届学生议会部分议员任期将届,故应择期办理选举事宜。 2、 学生会正副会长暨学生议会议员选举事宜,悉遵照105年5月3日处秘法字第1050000007号函公布“淡江大学学生会正副会长暨学生议会议员选举罢免办法”规定办理,已由学生事务处同步公布于该处网页“法规汇编”项下,网址:[URL]
人民团体在同一组织区域内,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得组织二个以上同级同类之团体。但其名称不得有下列情事之一: 一、与已许可团体之名称相同。 二、易使人误认其与政府机关(构)、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营利团体有关
内政部74年11月8日(74)台内劳字第357091号函释:“因行使选举权、罢免权,放假日工资照给。如放假日仍须其继续到工者,应依照劳动基准法规定,加给其该工作时间之工资,但应不妨碍其投票。” 内政部75年7月15日(75)台内劳字第421316号函释:“本部74.11.8.(74)台内劳字第357091号函 关于各类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投票日逢星期六或工作日举行投票,均放假一日,所称一日,系指自午前零时至午后十二时连续二十四小时而言
起源于1995年台大缓和医疗病房开办,先后接受佛教莲花基金会及一如净舍临终关怀协会的委托研究计划,进行佛法在临终关怀的应用及本土化灵性照顾模式的探讨,2000年开始培训临床佛教宗教师,至2007年成立台湾临床佛学研究协会,开创临床宗教师的服务网络,进一步以“临床佛教宗教师为基础”的灵性照顾模式。 结合医学与佛学研究,以促进临床佛学发展,推动安宁缓和医疗及生命教育。 本会第六届理监事分别于111年12月18日、111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次理事会议、第一次监事会议,圆满顺利选出理事长、常务理事及常务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