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000007
依 据:淡江大学学生会正副会长暨学生议会议员选举罢免办法第二
依 据:淡江大学学生会正副会长暨学生议会议员选举罢免办法第二、五、十九条规定办理。 1、 因本校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会长与第三十六届学生议会部分议员任期将届,故应择期办理选举事宜。 2、 学生会正副会长暨学生议会议员选举事宜,悉遵照105年5月3日处秘法字第1050000007号函公布“淡江大学学生会正副会长暨学生议会议员选举罢免办法”规定办理,已由学生事务处同步公布于该处网页“法规汇编”项下,网址:[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