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二百元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汽车领用试车或临时牌照,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处汽车所有人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锾,并扣缴其牌照: 三、不在指定路线或区域内试车者。 1975年7月11日全文修正7月24日公布[编辑] 条文 汽车引擎、底盘、电系、车门损坏,行驶时显有危险而不即行停驶修复者,处汽车所有人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并扣留其牌照,责令修复检验合格后发还之。检验不合格确认不堪使用者,责令报废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不服公路主管机关或警察机关之处罚者,得于接到处分通知之翌日起十日内,提起诉愿。 受理前项诉愿之机关,应于收受诉愿之翌日起十五日内决定之。 1969年1月14日修正1月27日公布[编辑] 条文 受处分人不服第十四条主管机关所为之处罚,得于接到裁决之翌日起十日内,向管辖地方法院声明异议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研究,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确定我省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二百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三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二十五万元为起点。 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包头律师张万军咨询网 地址:包头市昆区凯旋银河线2A1807室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银河广场西)
2016年11月1日增订11月16日公布[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汽车驾驶人临时停车或停车时,驾驶人或乘客未依规定开启或关闭车门因而肇事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但计程车驾驶人或租赁车辆代雇驾驶人已尽告知义务,乘客仍未依规定开启或关闭车门因而肇事者,处罚该乘客。 二、依内政部警政署统计资料显示,近三年因汽车驾驶或乘客“开启车门不当而肇事”案件每年平均发生3581件、造成6人死亡及4143人受伤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现将3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副科级干部王先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7年10月15日,王先军酒后驾驶汽车行驶至和平路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2017年10月16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给予王先军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一般组: 凡本系所学生(大学部及研究生)皆可组队参加。 辅系及双主修学生可参加竞赛但不列入排名,仅课程加分,请资工系、辅系及双主修学生请勿一起组队。 第一名一队,可获奖金新台币三千元整及奖状乙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