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
2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税务部门 元/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冀财税[2016]25号、省税务局通告[2022]3号 占用林地的单位(个人) 单位(个人) 主管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 无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国家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务院、省政府、各地市均出台了征收管理办法,我市于2015年出台了《商丘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商政〔2015〕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已到期。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管理的新情况、新要求,需对《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在此基础上,我市印发《商丘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一是扩大了征收范围
本报讯(记者查金忠通讯员秦宣)为降低安全风险,近日,在秦淮区消防大队要求下,秦淮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月牙湖街道及相关执法部门与区消防大队一起,依法对装饰大世界内占用公共通道、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设施进行清除,包括4处影响消防车辆通行、2处堵塞行人安全通道的设施。 据介绍,装饰大世界的重大消防隐患是一个“老大难”问题,难以通过局部整改解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唯有进行整体改造。为此,早在2013年4月,市环境综合指挥部就正式发文,将装饰大世界地块列入全市危旧房改造计划
据半岛晨报报道,本市近日发布并开始执行《大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和补助(补贴)、奖励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截至目前本市最详尽的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标准政策。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了解到,《通知》与原有的拆迁补偿政策最大的不同就是更加人性化,最大程度地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 房屋征收原则:“征一还一” 此前本市原有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政府根据地段、区域和历史时期的不同,确定房屋补偿的价格
案例研读:先评估后征收,决定应撤销! 文先生是河南省商城县人。商城县房屋征收部门在2012年12月8日发布了棚户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选择公告,后因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未就评估机构协商一致,商城县房屋征收部门又于12月11日发布了评估机构的抽签公告。后经组织抽签,确定了评估机构
城关镇西关社区、大街社区、北大街社区、明清村和南门村的部分单位和居民: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十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竹山县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8月1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竹政发〔2018〕14号),对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北门沟片区征收范围为:东至明清大道、南至茂华中学教师住宅楼、西至北门沟西坡脚、北至体育中心。 南门片区征收范围为:南门村竹变路以北,徐茂平至王洪文六栋房屋及四组肖慈英所住两层四套房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的相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银杏街(花园湾路-玉龙路)道路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征收范围:本项目位于银杏街(花园湾路-玉龙路)道路工程项目沿线,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附图
私有土地经征收后,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原土地所有权人得于征收补偿发给完竣届满一年之次日起五年内,向该管直辖市或县(市)地政机关声请照征收价额收回其土地︰ 一、征收补偿发给完竣届满一年,未依征收计划开始使用者。 二、未依核准征收原定兴办事业使用者。 直辖市或县(市)地政机关接受声请后,经查明合于前项规定时,应层报原核准征收机关核准后,通知原土地所有权人于六个月内缴清原受领之征收价额,逾期视为放弃收回权
因为各种原因进行房屋征收,比如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危旧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等。那么项目不同,征收补偿标准一样吗? 因为各种原因进行房屋征收,比如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危旧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等。那么项目不同,征收补偿标准一样吗?这也是很多被征收人普遍关心的问题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硚口区地大校内片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2月11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现将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地大校内片旧城区改建项目共有被征收户368户,其中居民367户,企业1户。征求意见期内,共收回《地大校内片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表》368份,其中认为《方案(征求意见稿)》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332份,占总被征收户数的90.22%;认为不符合的1份,占比0.27%;未发表意见的35份,占比9.51%
被征收人:隆昌市锁江桥16号附2号棚改户曾廷督、陈少坤(已故),涉及7个继承人分别是: 为改善人居环境,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隆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隆昌市跃进街片区等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并于2018年7月25日发布《隆昌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隆征决字〔2018〕第5号)和《隆昌市跃进街片区等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2018年8月23日前。鉴于被征收人曾廷督、陈少坤(已故)的房屋继承人与房屋征收部门至今未能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隆昌市跃进街片区等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现作出补偿决定如下: 被征收房屋坐落于古湖街道锁江桥16号附2号,属于征收红线范围。经调查房屋权属登记建筑面积48.03平方米;结构为混合,产权证号027042号,用途为住宅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实施平城区西环路东侧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东至振华南街、西至西环路、南至北都街、北至永宁街,此四至范围红线内除宏洋美都项目以外所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土地。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同政发【2011】43号)、《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同政发[2015]105号)、《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引导意见》(同政发[2016]88号)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就地安置。 选择就地安置的被征收人,依照排号顺序,依次进行安置
环保署近日检讨纸容器回收清除处理费率(简称征收费率),并于日前与相关公会及业者讨论。公会及业者表示,因应疫情、年度营运及需要时间与下游业者沟通准备,建议于明年1月或7月来实施。环保署目前暂停调整,将整体考量,取得共识后,再予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暂停征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二、暂停征收之前未申报、欠缴、缓缴等应缴未缴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仍按原政策规定征收。减免政策按照实际征收月份进行落实
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征收方式有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及查账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如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个体工商户,适用的增值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方式
2020年3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2019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0〕217号)及2020年4月24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密市2019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函》(郑自然资函〔2020〕132号),同意我市征收超化镇黄固寺村集体耕地5.9510公顷、其他农用地0.2122公顷,共计6.1632公顷(其中耕地5.9510公顷),作为新密市2019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2010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修正)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新密市2019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密市2019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6〕7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有关规定执行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新办法明确了回国留学生和在华定居专家购车免购置税的免税政策,而且还对车辆购置税的申报、退税、税款征收、完税证明的管理以及档案资料的管理有明文规定。“回国服务的留学生购买国产小汽车可以免税,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一辆小汽车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以上是《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最新内容
※历史法规系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后法规修正之历次完整旧条文。 主办机关依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洽请区段征收主管机关办理区段征收者,应事先拟定开发计划,报请行政院核定。 前项开发计划,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该公共建设事业计划之特性及与相关上位计划之关系
缴了增值税忘了缴附加税?不缴要出大问题! 上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上海注册公司,企业所得税有2种征收方式,一种是查帐征收,一种是核定征收。上海公司选择哪一种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对自己比较有利?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条件有哪些?关于上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如下,。只有内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外资企业只能按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
案例研读:先评估后征收,决定应撤销! 文先生是河南省商城县人。商城县房屋征收部门在2012年12月8日发布了棚户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选择公告,后因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未就评估机构协商一致,商城县房屋征收部门又于12月11日发布了评估机构的抽签公告。后经组织抽签,确定了评估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五届党代会以及《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办发[2021]15号)等精神,推进乡镇敬老院规范化建设、改善硬件条件、提升养老服务质量,2022年安排蔡江乡养老院易址新建项目拟征收蔡江乡蔡江村安下组的农村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管理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制定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蔡江乡蔡江村安下组。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1.拟征地面积约18.278亩,具体征地面积以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征地测量报告面积为准
李维梅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棚改项目及征收类案件的方案设计与实操,秉承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当事人负责的理念,成功代理处理诸多纠纷,尤其是在土地、房屋征收、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典型案例包括北京市某区棚户区改造拆迁法律服务、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行政协议案;王某某诉某市政府土地征收案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
刚刚发布!荆门城区这个范围内的房屋要被征收! 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城区综合交通网,更加方便市民出行,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拟对海慧路向东进行延伸建设,该项目建设涉及到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荆门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程序》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海慧路东延伸段(具体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住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决策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根据《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57号)和国家、省级划转文件规定,市税务局起草了《关于明确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关于明确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2年6月23日之前将意见或者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 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冀政〔2008〕105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综〔2012〕9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6〕25号)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235号)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0]120号)及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渌政告〔2019〕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2010年修正版)的有关规定,现将bbin官方版app:广祥电子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五)批准征收土地面积及类别:3.4691公顷(合52.0365亩,其中:水田2.109亩,旱地46.515亩,林地1.887亩,坑塘水面1.5255亩)。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湘东村、湘渌村。 三、征地范围: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湘东村、湘渌村(具体位置、范围和界限详见现场张贴的征地红线图)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对《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16〕6号)和《关于调整宣城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各类附属物补偿、安置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宣征管办〔2018〕20号)进行了调整修改。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调整修改后的《关于调整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请有修改意见及建议的于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浔阳区征收公告即日起该片区办理征收手续!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青年路,西至新村大道,南至人民路二支巷、女儿街,北至庐山南路。九江新闻网讯2018年12月3日,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政府对人民路绿豆湾片区(二期)发布了征收决定公告。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房屋征收部门:浔阳区房产管理局实施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