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凤凰古城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在禁火期、禁火区域内,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野外用火,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全县森林禁火区域,特别是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严禁吸烟、照明、明火取暖、野炊、私设电网、放火驱兽、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从事炼山、烧田坎草等农业生产性用火活动及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活动; (二)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域特别是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进行爆破、勘察、施工、射击等涉火活动; 四、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必须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灭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森林防火禁火令。公职人员要带头履行森林防灭火和宣传责任,教育和带动亲友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资阳市雁江区机构改革森林公安转隶后全区林业行政案件办理工作,提升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切实肩负起管护自然资源、守护绿水青山的使命和责任。9月28日,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专家进课堂,为全体干部职工、片区林业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培训会从林业案件办理、两法衔接、案例分析、卷宗归档、案件讨论等方面,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涉林行政案件的办理流程、规范取证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授
6月2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森林法,副局长张永利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森林法于2019年1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各级林草部门要准确理解新修订森林法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学好用好新修订的森林法
本文摘要:国家林业局2011年承办政协提案154件较2010年增加8件,完善林业法律法规呼声提高中国绿色时报1月11日报道(记者郝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获悉,作为全国政协提案承办单位之一,国家林业局2011年共承办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54件,较前一年增加8件。其中,涉及生态保护和治理79件,涉及林业经济建设22件,涉及林业体制机制18件,涉及森林生态补偿、促进生态保护12件,涉及森林法修改等法律法规完善12件,涉及林业应对气候变化3件等。 国家林业局2011年承办政协提案154件较2010年增加8件,完善林业法律法规呼声提高中国绿色时报1月11日报道(记者郝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获悉,作为全国政协提案承办单位之一,国家林业局2011年共承办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54件,较前一年增加8件
邀请南投县政府农业处林务保育科的张景富科长与钟一荣科员到校讲座,一开头科长就问农地和林地是一样的吗?在场的学员们很有知识,马上回答不一样,林地不能作为农地使用。 接着由钟科员说明森林的效益及重要性,森林据由经济效益、社会公益效益及生态效益,也概略说明森林法与林地常见违规样态。民众最常遇到的就是土地租赁相关问题,因为分属很多单位,如农委会林务局、国有财产署、台湾大学、中兴大学、原住民委员会、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没有专责单位管理土地而且不同的管理机关又有不同的内规,所以使得民众对与土地的使用权责常感到不知所措该找哪个单位
耒阳4起环境公益诉讼案集中宣判【消息】 红网时刻衡阳1月30日讯(通讯员 雷林富 肖媛元 记者 宋美君)近日,经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4起破坏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集中宣判,周某、徐某、曾某等6名被告人均被科以刑事处罚,并被要求以补植或支付林地修复费用等方式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资源修复责任。 2018年1月,周某购买了某村的林地,认为砍自家林木无需报备,便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上山砍伐林木进行出售。经鉴定,其非法采伐林木15.6亩、蓄积64.86立方米
本报讯(记者彭科峰) 2014年是第9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的第1年,国家林业部门完成了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湖北、湖南和陕西7省(市)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日前,国家林业局公布的清查结果显示,7省(市)森林资源总体上呈现出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继续增加、森林质量和结构有所改善的良好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建立了森林资源定期清查制度,每5年完成一轮全国清查工作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全县和首都周边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发布此命令: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我县森林草原防火期;森林高火险期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5月20日、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我县境内全部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 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所有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和巡护人员的检查,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未经批准严禁在野外用火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野外用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森林防火的时期和区域划分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二)森林防火区:所有林地和距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 (三)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内三级及以上森林火险天气时段; (四)森林高火险区:所有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及距其边缘100米范围内。 二、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下列行为: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三、严格管理生产性野外用火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外籍人士或其组织自行营造的森林无林权证如何核发采伐许可证的请示》(闽林政〔2012〕4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林权证是林地、林木权属的法律凭证。外籍人士及其组织申请采伐其自行营造的林木,需要提交其对申请采伐林木具有所有权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