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改办
校长:蒙丽珍,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省级教学名师。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分管学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含职改办)、财务处,联系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会计学院
12月1日-4日,在省交通运输厅的领导和组织下,湖南省公路学会、湖南省航海学会共同承办的2022年度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本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93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9 号)文件要求执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评审工作,2022年8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交工职改办〔2022〕1号),明确了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等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评审期间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疫情防控实际,本次评审中面试环节采取了网络面试
根据《hjc888老品牌黄金城》等文件精神,现将经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冶金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潘国建等65位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冶金(控股)公司职改办反映。 五、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1人) 七、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人) 八、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1人) 十、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1人) 十二、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4人) 十三、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人) 十四、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1人) 十八、厦门紫金矿冶技术有限公司(1人) 二十、龙岩市矿业权收购储备中心(1人)
根据绍兴市人事局《关于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意见(试行)》(绍市人职[2009]27号)和绍市职评发[2015]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申报建筑和水利交通类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答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建筑、水利、交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根据绍市人社职[2014]24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首评政策停止执行,绍市职改办[2000]10号《绍兴市职称工作为农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服务若干意见》予以废止。 考试采用先培训后答辩的形式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泉州市创新创造创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发挥优秀行业组织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于2019年11月28日发布《关于同意授予泉州市给排水协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限的批复》(泉职改【2019】70号文),决定自即日起授予泉州市给排水协会公有制中级职称评审权,开展泉州市“建筑给排水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等四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后续再根据工作进展及成效授予更多专业。 此次泉州市职改办根据职称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原则,通过主管推荐、行业信誉及现场检查,认为泉州市给排水协会具备独立完善的法人资质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的运行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印章管理制度;有一定规模数量的的会员单位,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平台,有与所承担的中级职称评审任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专家评委队伍;有良好的行业自律和社会影响,行业专业领域技术工作具有较高水平,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包括服务会员企业情况、在业内影响力情况、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委托情况、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情况和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情况等,泉州市给排水协会作为泉州市第一批5A等级优秀社会团体,完全符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承接条件和能力
因受疫情影响,省住建厅职改办对2019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领取方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证书及评审表由省住建厅职改办统一邮寄到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和省直有关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关注当地人社局(职改办)和省直单位的职称证书领取通知,按要求领取。人事档案托管在省人才服务局的通过人员,其具体领取办法以厅职改办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2.按照省职改办有关要求,2019年度建筑工程专业任职资格文件不再单独分发纸质版文件,有需要的单位(个人)可下载附件留存
2020年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特殊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16 17:04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 人社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随州市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务评委会2020年9月16日的评审结果。现将评审通过的16人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7天(2020年9月16日至22日)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委托,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2022年申报高校、中职、中小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止。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泉州市创新创造创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发挥优秀行业组织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于2019年11月28日发布《关于同意授予泉州市给排水协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限的批复》(泉职改【2019】70号文),决定自即日起授予泉州市给排水协会公有制中级职称评审权,开展泉州市“建筑给排水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等四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后续再根据工作进展及成效授予更多专业。 此次泉州市职改办根据职称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原则,通过主管推荐、行业信誉及现场检查,认为泉州市给排水协会具备独立完善的法人资质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的运行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印章管理制度;有一定规模数量的的会员单位,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平台,有与所承担的中级职称评审任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专家评委队伍;有良好的行业自律和社会影响,行业专业领域技术工作具有较高水平,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包括服务会员企业情况、在业内影响力情况、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委托情况、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情况和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情况等,泉州市给排水协会作为泉州市第一批5A等级优秀社会团体,完全符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承接条件和能力
关于2020年申报非我校自主评审职称系列人员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30号)、桂林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职办〔2020〕1号)等文件要求,以下教职工报名申报非我校自主评审职称系列,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0年8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止。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0年8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学校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校行政楼213室);邮编:541004;监督电话:0773-369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