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委托,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2022年申报高校、中职、中小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止。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所举报的问题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青年路35号省团校新大楼403会议室(省教育厅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