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
消委会:23个延期年金比较内部回报率由0.01%至3.33%差别大同一年期同金额供款保证入息相差22% 【消委会报告】不少人均有意及早为日后悠长的退休生活做好财务规划。自2019年4月开始,市民更可透过投保获保险业监管局认证的“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简称“合资格延期年金”),从而获得税务扣减优惠。但到底现时的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可提供怎样的退休年金收入及保障?因此消委会则检视在市面上的合资格延期年金
民进党于2016年二次执政后,便启动年金改革,引发诸多讨论。年金议题沸沸扬扬,其实跟少子女化趋势息息相关。 眼见未来青年人口快速下降,没有足够的年轻劳动者可以缴费撑起以“世代互助”为基础的年金制度,少子女化趋势不逆转,年金制度不管怎么改,一样会破产,只是迟早的问题
1. 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请领国民年金的老年年金给付?要怎么申请?我以前参加过国保,但是后来因为再工作参加劳保, 所以国保就退保了,这样65岁时也可以申请国保的老年年金给付吗? 只要是曾经参加过国民年金保险并且依规定缴纳保险费、有国保年资的人,不管年满65岁时是否仍然在参加国保中,都可以申请老年年金给付。 劳保局会在被保险人年满65岁的前一个月月底,主动寄发通知函及老年年金给付申请书,民众只要填妥申请书(申请书也可以至本局书表下载专区下载打印或到本局各地办事处柜台索取),并且在申请书上黏贴好要汇入给付的金融机构存簿封面(要有户名及账号)影本,直接寄到本局国民年金组(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二段42号)或送交到本局各地办事处收件就可以了。 个人如有自然人凭证或虚拟劳保凭证,可连结“劳工保险局e化服务系统-个人网络申报及查询作业”,点选“退休/国保老年年金申办”,即可线上申请
保险公司保的年金险是否是个人财产,需要具体来看: 1、从保险利益的角度看,年金险是以被保人为生存条件进行给付的,若年金险中给付的生存金、满期金是属于被保险人的。 2、从保险利益归属角度看,年金险带有分红的,红利收益是属于投保人的,若有附加账户的,账户价值是属于投保人的个人财产。若账户有年金给付的,若指定给了被保人,就属于被保人的个人财产
年金终值就是在已知等额收付款金额Present、利率(这里我们默认为年利率)interest和计息期数n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计算出的这些收付款到到期时的等价票面金额。 而年金按其每次收付发生的时点(即收付当日是在①有限期的首期期末、②有限期的首期期初、③有限期的若干期后的期末、④无限期)的不同,可分为:普通年金(后付年金)、先付年金、递延年金、永续年金等几种,故年金终值亦可分为:普通年金终值、先付年金终值、递延年金终值。(注:永续年金只有现值,不存在终值
高龄化社会的来临,使得现代人愈来愈重视老年生活品质的提升。年金保险作为规划退休后经济生活的一种方式,逐渐受到社会大众的重视。由于这类保险产品丰富多样,同时具有独特的优点,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集合计划委托人: 根据《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5号)和《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的通告》(人社部函〔2021〕139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维护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委托人、受益人利益,提升受托管理水准,我行对工银如意养老3号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管理人等事项进行调整和变更。调整和变更事项已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复函号为人社厅函﹝2022﹞126号),生效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根据《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年金险现金流03】年金险愈早领、领愈多吗? 年金险具有“活愈久、领愈多”的优点,听起来非常吸引人,那是否也是愈早开始领,也能领得更多呢?答案是不!到底要怎么领比较划算呢?本攻略为你完整解答! 购买年金险前,必须先了解年金险具有的累积期和清偿期;简单来说,前者就是缴保费的时期,后者为领保险金的时期。 年金累积期:累积保单账户价值的期间,也就是被保险人缴纳保费的时期。 年金给付期(清偿期):保险公司将被保险人的保单价值年金化之后,分期给付年金给被保险人的时期
随着首批养老目标基金的推出,养老话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事实上,在我国不断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中,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外,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已悄然突破万亿规模,在我国“多层次混合型”养老制度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近日发布的《2018年二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二季度全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已达13686亿元,相比于一季度,二季度新增基金近426亿元,上半年累计实现收益逾153亿元
最近,4月LPR利率出炉,1年期降20个基点,5年期也下降了10个基点。之前我们也说过,3月30日起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先下降了20个基点,紧接着LMF也跟随下降了20个基点。现在传导到LPR利率,自然也就下降了20个基点
【年金险现金流05】年金险也有地雷 千万别踩! 年金险很适合运用在退休规划之中,然而,买年金险前应该先了解注意事项,免得衍生后续问题,像是衍生遗产税、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不保本、给付方式弹性低、附加费用等。想要退休后安心无虞,购买前可别忽略这些细节! 有以下3项缺点、1个注意事项,值得大家留意与评估: 在年金险的理想状态下,是由被保险人本人领取年金给付。但若被保险人不幸意外早逝,在年金给付前就身故的话,保险公司会把年金险的保单价值准备金全数退还给被保险人
年金保险人于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或特定期间内,依照契约负一次或分期给 付一定金额之责。 年金保险契约,除记载第五十五条规定事项外,并应载明左列事项: 一、被保险人之姓名、性别、年龄及住所。 二、年金金额或确定年金金额之方法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为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策落实?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此次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是贯彻落实《决定》要求,进一步促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
为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及多层次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为本公司全体职工办理企业年金,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现采取公开选聘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聘受托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体汇年金受托管理机构选聘项目。 (三)项目概况:华体汇在职职工约250人,需要具有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和托管双项资格的银行(机构)针对我司的实际情况协助建立科学合理的年金服务方案,解决在建立年金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较高的管理效率和较低的管理成本,将收益、增值、保值同时兼顾。 (五)合同履行期限:此次年金管理受托服务期限三年
合理购买保险可以有效避免将来的风险,减少家庭的经济损延期年金计划失和精神负担。那么市场上的年金保险有什么不同呢?针对这个问题,本文小版将做详细的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要不要分红型的,自己选择
劳保局自112年2月起,针对105年2月29日前死亡之被保险人,其符合条件之遗属未及于其死亡当月提出申请国保遗属年金给付者,已陆续寄发“遗属年金追溯补发权益通知”手机简讯! 根据卫生福利部于107年9月7日订定发布之“因应司法院释字第766号解释,有关105年2月29日前发生死亡事故之国民年金保险(以下简称国保)遗属年金给付处理原则”,针对105年2月29日前死亡,符合给付条件之遗属未及于被保险人死亡当月提出国保遗属年金申请,案经核定且已确定者,须向劳保局提出申请补发(不设申请期限),如经审查符合请领资格,将以初次申请日(即原申请日)为基准,追溯补发5年内可得领取之给付。 劳保局为提醒可能符合补发条件,惟迄今仍未提出申请者记得提出申请,自112年2月起,将依原国保遗属年金申请人留存于劳保局之手机号码,陆续分批寄发“遗属年金追溯补发权益通知”手机简讯,如于被保险人死亡当月即符合国保遗属年金请领资格者,可填妥“遗属年金给付追溯补发申请书及给付收据”,向劳保局提出补发申请。相关申请书件除可至劳保局万维网劳保局万维网([URL])下载外,亦可至劳保局各地办事处索取,如有相关疑问请电洽国民年金咨询专线:02-2396-1266#6066,将由专人竭诚为您服务
我长期居住在国外,还要参加国民年金保险吗? 1.您只要是在台湾设有户籍,并且符合国民年金加保资格,不管目前是否在国内居住,依规定仍然必须参加国民年金保险。但如果您已经将户籍主动办理迁出国外,或者因为超过2年未持本国护照入境而被户政机关将户籍迁出国外,那么在除籍期间就不属于国民年金被保险人,劳保局会主动为您办理退保。 2.您在国民年金加保期间如果依规定缴纳保险费,则在生育、发生重度以上身心障碍或死亡事故时,就算人在国外,还是可以申请国民年金相关给付
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所称预定利率,指教职员投保之年金保险于年金给付开始日用以计算年金金额之利率。 择领或兼领定期给付人员亡故时,其依前条第三项及第五项规定参加之年金保险,未提供遗族继续领取规定者,扣除其已领取定期给付总额,未达其参加该年金保险之保证金额时,保险业应将余额按预定利率折现一次发给其遗族领受。 前项给与,无遗族或无遗嘱指定用途者,由原服务学校具领必要费用作为丧葬之用后,余额专供原服务学校办理学生奖助学金使用
国民年金确实是很棒的福利政策?! 【PeoPo公民新闻 记者/程德昌 屏东/来义】“国民年金”是我国于97年10月1日开办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纳保对象是年满25岁、未满65岁,在国内设有户籍,且没有参加劳保、农保、公教保、军保的国民。国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碍年金”、“遗属年金”三大年金给付保障,及“生育给付”、“丧葬给付”二种一次性给付保障。 被保险人只要按时缴纳保险费,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碍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满65岁时,就可以依规定请领相关年金给付或一次性给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遗属的基本经济生活
立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昨(25)日初审通过劳保及国保的保险年金专户,不得作为让与、扣押、抵押、抵销、担保或强制执行的标的,弱势民众不必再担心养老救命钱被债权人扣走了。 对于仍有企业主未提拨旧制退休金,也通过修法加重处罚,由现行最高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目前劳保、国民年金在转入劳工一般金融账户后,便成为可被强制执行的一般性存款,使得年金不得被强制执行的现行规定形同具文
什么是年金险到期保险金? 要了解年金险到期保险金,首先要弄清年金险的定义。 年金险是指,投保人一次性或分为多次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并约定一个时间,这个时间一般为几十年,或以被保险人的年龄为限。 当投保人缴纳的保费足额后,等到达和保险公司约定的时间,保险公司会定期向被保险人支付一笔保险金,直到合同期满,或被保险人身故
Portal-Retirement 年金是一种长期保险产品,可以帮助消费者把资金转化为长期稳定现金收入,让其有纪律地使用退休积蓄以应对长寿带来的财务风险,在退休理财计划中可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香港人口持续老化,市民对退休理财产品需求增加,市场开始出现不同的年金产品,加上由香港特区政府推动的首只公共年金“香港年金计划”的推出,年金产品愈来愈受公众关注。 在年金这个议题上,很多讨论都集中于年金的回报上,例如指年金回报率不如买股票收息或叙做长年期的定期存款
我们知道赴日工作,雇佣会社一般都会给工作者缴纳几种保险,如:雇佣保险、劳灾保险、厚生年金和健康保险。今天我们重要说下厚生年金,厚生年金是这样的一种制度,当工作者因为年龄增长或者因生病受伤导致身体残疾陷入贫困等,厚生年金保险将发放保险补贴以维持其稳定的生活并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类似于中国养老金。当外国工作者合同期满回国时,可以向厚生年金所申请厚生年金退出补助金
国民年金将在明年10月1日开办,年满25岁,未满65岁,没参加军公教及劳保的民众,都可以参加, 只要每月缴交保费,年满65岁,就可以每月领取年金,估计将会有353万国民受惠。 年轻辛苦大半辈子,家庭主妇们每天烧饭,打扫洗衣服,为的就是全家人生活,一旦老了,没有社会保险屏障,实在不公平, 为此,政府催生的国民年金制度,将在明年十月上路。 国民年金采社会保险制,到底有哪些对象,因此会有保障,又该怎么参加呢
国民年金将在明年10月1日开办,年满25岁,未满65岁,没参加军公教及劳保的民众,都可以参加, 只要每月缴交保费,年满65岁,就可以每月领取年金,估计将会有353万国民受惠。 年轻辛苦大半辈子,家庭主妇们每天烧饭,打扫洗衣服,为的就是全家人生活,一旦老了,没有社会保险屏障,实在不公平, 为此,政府催生的国民年金制度,将在明年十月上路。 国民年金采社会保险制,到底有哪些对象,因此会有保障,又该怎么参加呢
一、报名资格:专科以上毕业者,性别不拘。 (一)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下午5时。 1、提供国民年金咨询及宣导服务: (1)办理地区性国民年金宣导活动
台北王太太问: 看到网络新闻说国保遗属年金要追溯补发,记得我先生过世时,我领的国保遗属年金也有这样的情况。我先生在民国101年2月身故,我是在处理完先生丧事及遗产后,才在当年的7月申请国保给付,除了领到一笔丧葬津贴外,每月还有遗属年金汇入我户头。 请问,我的状况与新闻报导的情形相同吗?如果符合追溯补发的条件,又该如何办理呢? 中心顾问答: 为了补足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缺口,全面建构社会安全网,政府在97年10月1日开办国民年金保险,将年满25岁、未满65岁,且没有参加劳保、农保、公教保、军保的国民,纳入政府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