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机关
直辖市及县(市)社会工作师达十五人以上者,得成立该区域之社会工作师公会;不足十五人者,得加入邻近区域之公会。 社会工作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应由三分之一以上之直辖市、县(市)社会工作师公会完成组织后,始得发起组织。 本网站系提供法规之最新动态资讯及资料检索,并不提供法规及法律咨询之服务
本基金主要投资中华民国、香港、中国及新加坡之有价证券。原则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个月后,投资于上市或上柜股票、承销股票、存托凭证之总额不得低于本基金净资产价值之百分之七十(含),且投资于中国及香港,以及其企业所发行而于美国、英国及卢森堡等国家交易之经济建设规划相关产业之有价证券总金额,不得低于本基金净资产价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前述所称经济建设规划相关产业系指中国每五年经济规划而受惠的产业,包括金融地产、通讯服务、基础建设(如铁路、公路、机场、公用事业等)、工业与原物料产业、消费性相关产业(如食衣住行育乐、通路等)、新能源、生技医疗以及高新电子等产业
请问如果有员工自行制作离职证明利用此证明去向劳保局申请失业给付但公司收到劳保局通知说公司未通报资遣员工但是公司并未资遣此员工我的问题是: 1.如果公司觉得没有资遣员工也没有意愿去做通报那对公司来说有影响吗? 2.如果公司不对此员工提出离职证明的告诉那员工会被用伪造文书起诉吗? 3.若此员工最后也没有去领失业给付的话会有法律责任吗? A: (一)、依就业服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第三十三条规定:“雇主资遣员工时,应于员工离职之十日前,将被资遣员工之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担任工作、资遣事由及需否就业辅导等事项,列册通报当地主管机关及公立就业服务机构。但其资遣系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应自被资遣员工离职之日起三日内为之”,所以如果公司资遣员工而未通报者,将遭主管机关处以罚缓。(二)、员工并无离职事实但却擅自以贵公司名义制作离职证明,可能涉有伪造文书之刑事责任,而且伪造文书是公诉罪,如果司法机关侦办的话,有可能会被起诉,也不会因为该名员工未去领失业给付或公司未加以追究而免除刑事责任
为维护本市旅宿业品质,本府依据发展观光条例第37条第1项“主管机关对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旅行业、观光游乐业或民宿经营者之经营管理、营业设施,得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之规定,以不预警方式办理本市旅宿业不定期联合稽查(访查)。检查项目如有不合格者,函请各相关单位依照权管法规查处,并列管复查
(1)为长航、珠航等主管机关举办了考评员、自评员培训班; (2)为北京、天津、重庆等主管机关提供了考评员培训师资; (3)为招商集团、中石油海运等企业作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企业内部宣贯培训; (4)为中交企协旅游工委、中交企协设备管理委员等协会做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宣贯培训。 (2)为招商集团、上海港、中石油海运等企业提交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 (3)为上海航道局、上海港等提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技术咨询服务; (4)为交通运输部及北京、长航和珠航等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服务;与内蒙安评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 (1)为大连远洋运输公司、上海航道局等提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自评服务; (2)为上海航道局、中港疏浚等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预考评工作
济南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
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办理地点 莱芜488365.com地方海事(莱芜市花园北路69号) 监督投诉电话 12328 1、确有拖带的需求和必要的理由。 3、在内河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已通过相应的安全技术评估
驰名商标保护问题一直为商标权利人、相关公众以及商标学术理论界、实务界关注。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认定并保护驰名商标以来,商标法已经先后修改了3次,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相关部门规章也相应制定修改了4次,社会公众对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认识也随之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随着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立法及执法实践的发展,驰名商标是对相关公众熟知商标的保护制度的理念已逐渐被社会认知
小玉为“欣欣大厦”之住户 ,其在刚搬进去住的时候就收养了一只流浪狗Lucky,目前已养了5年,但没想到最近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订定了“本大厦禁止住户饲养任何动物”之规约 ,之后管委会就依照新规约之规定,要求小玉不得再饲养Lucky,请问,管委会之主张是否合法? (一)管委会可以禁止住户养动物吗?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第4项规定:“住户饲养动物,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公共安宁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规约另有禁止饲养之规定时,从其规定。”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3条第2项第3款规定:“规约除应载明专有部分及共用部分范围外,下列各款事项,非经载明于规约者,不生效力:……三、禁止住户饲养动物之特别约定
列入地籍清理后之公告将来可能会被政府代为标售之土地,利害关系人可否申请提前标售? 依地籍清理未能厘清权属土地代为标售办法第3条第1项:“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应依土地地籍清查类别,以整批、分笔方式代为标售。但得视土地实际使用情形,以分批、分笔方式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