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天津市委网信办消息,近日,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经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vcg.com)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网站运营主体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作出从重罚款的处罚
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申报纳税包括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两个方面的内容
内幕交易,又称知情交易,是指在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有关人员利用其掌握的内幕信息进行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图获取利润或避免损失的行为。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看一看内幕交易的陷阱。 它的最基本的特征是,将知悉内幕信息并实施内幕交易的人与不知悉内幕信息的投资者置于不同的起跑线上,损害了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提要] 1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预售商品房交付管理的通知,对预售商品房交付管理环节提出了若干规则。 1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预售商品房交付管理的通知,对预售商品房交付管理环节提出了若干规则。 据悉,近期,海口市住建局收到市民投诉,经调查,部分预售商品房项目存在逾期交房或违规交房的现象,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同在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而其他辩护人在经过许可后也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大家知道犯罪嫌疑人拘留多长时间可以见家属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可以见家属的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基本完备了有限合伙责任制度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普通合伙人的责任,体现在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中,即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二,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体现在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中,即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三,有限责任的否认,体现在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即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请问如果有员工自行制作离职证明利用此证明去向劳保局申请失业给付但公司收到劳保局通知说公司未通报资遣员工但是公司并未资遣此员工我的问题是: 1.如果公司觉得没有资遣员工也没有意愿去做通报那对公司来说有影响吗? 2.如果公司不对此员工提出离职证明的告诉那员工会被用伪造文书起诉吗? 3.若此员工最后也没有去领失业给付的话会有法律责任吗? A: (一)、依就业服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第三十三条规定:“雇主资遣员工时,应于员工离职之十日前,将被资遣员工之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担任工作、资遣事由及需否就业辅导等事项,列册通报当地主管机关及公立就业服务机构。但其资遣系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应自被资遣员工离职之日起三日内为之”,所以如果公司资遣员工而未通报者,将遭主管机关处以罚缓。(二)、员工并无离职事实但却擅自以贵公司名义制作离职证明,可能涉有伪造文书之刑事责任,而且伪造文书是公诉罪,如果司法机关侦办的话,有可能会被起诉,也不会因为该名员工未去领失业给付或公司未加以追究而免除刑事责任
当事人罗XX驾驶渝XX号车在运输货物过程中没有携带道路运输证一案于2020年8月27日立案调查,本案已调查终结。现查明: 2020年8月27日14时左右,罗XX驾驶渝XX号车在彩神争8手机版自治县县城老街装载泥土运往彩神争8手机版自治县职中。2020年8月27日14时30分,车辆行驶至彩神争8手机版自治县港富搅拌站路段被我局查获
经查,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35号枫桦花园2号楼北江智慧树幼儿园三楼阳台的房屋未经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设。涉案的房屋由原三楼平台花架加建而成,建筑面积约144平方米(长约16米,宽约9米)。因无法确定上述建筑物的当事人,我局于2020年1月19日发出《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确认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公告》,要求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前往我局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不登记确认的,将认定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建筑
公私场所经直辖市、县(巿)主管机关依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二项或第六十八条令停止污染源之操作、停工(业)或经直辖市、县(巿)主管机关令改善而自报停工(业)者,应于恢复污染源操作或复工(业)前,检具试车计划,向直辖市、县(巿)主管机关申请试车,经直辖市、县(巿)主管机关核准后,始得进行试车;并于试车期限届满前,检具符合排放标准之证明文件,报经直辖市、县(巿)主管机关评鉴合格后,始得恢复操作或复工(业)。 前项试车、评鉴及管理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