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列
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申报纳税包括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两个方面的内容
xxx同志在支行货币信贷与统计股统计岗位工作,现任统计员,几年来,在支行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不断学习和刻苦努力,掌握了货币信贷与统计工作的基本技能,是我行货币信贷与统计工作的业务骨干,他思想进步、热爱本职、忠心职守、积极钻研、开拓创新,十几年如一日,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首肯,并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行员。 几年来,他能够坚持不懈地学习政治思想理论,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xx的学习教育活动,主动以xx思想理论的指导,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将其思想充分融入到自身工作当中,不断充实自己并收到良好的效果。三年来,在从事货币信贷与统计工作中,努力学习金融统计与贷币信贷的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的业务水平
近日,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少列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款被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立案稽查,税务机关依法追缴该公司2012-2013年度税费20.17万元、滞纳金4.03万元及罚款9.83万元,合计34.03万元。 据了解,该案件为该局租赁业专项检查案件。该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已申报缴纳地方各税费合计17.25万元、17.36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茂名市大器加油站有限公司因逃避缴纳税款被处罚。 行政处罚详情显示,经检查,茂名市大器加油站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隐瞒收入,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并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所属期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应纳增值税合计463867.11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32470.70元、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5916.29元。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处罚:对茂名市大器加油站有限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的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及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各个所属期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251127.10;茂名市大器加油站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和凭证,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