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业
为维护本市旅宿业品质,本府依据发展观光条例第37条第1项“主
为维护本市旅宿业品质,本府依据发展观光条例第37条第1项“主管机关对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旅行业、观光游乐业或民宿经营者之经营管理、营业设施,得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之规定,以不预警方式办理本市旅宿业不定期联合稽查(访查)。检查项目如有不合格者,函请各相关单位依照权管法规查处,并列管复查
为维护本市旅宿业品质,本府依据发展观光条例第37条第1项“主管机关对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旅行业、观光游乐业或民宿经营者之经营管理、营业设施,得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之规定,以不预警方式办理本市旅宿业不定期联合稽查(访查)。检查项目如有不合格者,函请各相关单位依照权管法规查处,并列管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