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项
委托人为营利事业之信托契约,信托成立时,明定信托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为非委托人者,该受益人应将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价值,并入成立年度之所得额,依本法规定课征所得税。 前项信托契约,明定信托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为委托人,于信托关系存续中,变更为非委托人者,该受益人应将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价值,并入变更年度之所得额,依本法规定课征所得税。 信托契约之委托人为营利事业,信托关系存续中追加信托财产,致增加非委托人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者,该受益人应将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价值增加部分,并入追加年度之所得额,依本法规定课征所得税
主旨:中国医药大学105学年度硕士班“预备研究生”甄选讯息公告。 说明:一、依“中国医药大学学生一贯修读学硕博士学位办法”办理。 二、申请资格:本校大学部2年级或3年级学生,历年学业成绩总平均占全系(班)前50%或曾通过“科技部大专学生研究计划”补助者
一、南投县政府(以下简称本府)为奖助本县清寒优秀学生,鼓励努力向学,激发求知精神,特订定本要点。 二、本要点领受范围以设籍本县六个月以上,现为国内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之学生,符合下列规定而未享有公费及政府其他奖学金,并有书面证明者,得向学校提出申请: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证明者。 (二)家庭遭遇变故致生活陷于困难,经导师出具证明者
指劳资双方当事人,对于未来的劳动条件主张继续维持或变更的争议[1]。常见的类型如:劳方因物价上涨而要求增加工资、缩短工时、调整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调整事项的争议,当事人只能向劳动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调解、仲裁[2],法院是没有审判权限的,如果向法院起诉或声请调解,会被法院以裁定驳回[3]
一 本例示依著作权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订定之。 二 本法第五条第一项所定之各款著作,其内容例示如下: (一)语文著作:包括诗、词、散文、小说、剧本、学术论述、演讲及其他之语文著作。 (二)音乐著作:包括曲谱、歌词及其他之音乐著作
民间机构开发经营观光游乐设施、观光旅馆经中央主管机关报请行政院核定者,其范围内所需之公有土地得由公产管理机关让售、出租、设定地上权、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合作经营、信托或以使用土地权利金或租金出资方式,提供民间机构开发、兴建、营运,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条、国有财产法第二十八条及地方政府公产管理法令之限制。 依前项让售之公有土地为公用财产者,仍应变更为非公用财产,由非公用财产管理机关办理让售。 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对于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经该管区内民意机关同意,并经行政院核准,不得处分或设定负担或为超过十年期间之租赁
视觉功能障碍者生活重建及职业重建服务要点 (民国 106 年 07 月 20 日修正) 一、为执行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六十条之一第二项规定,特订定本要点。 二、本要点所定之视觉功能障碍者(以下简称视障者)生活重建服务及职业重建服务,由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并得委托具视障者生活重建或职业重建服务专业经验之国内大专校院、社会福利机构、团体、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训练机构办理。 三、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视障者重建服务时,应协调并整合辖内生活及职业重建服务资源,主动提供视障者所需之服务,并应使服务顺利衔接
检举人检举违反本法或其他劳工法令规定之案件,得以书面或言词叙明下列事项,向主管机关或检查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检举机关(构))提出: 一、检举人姓名、联络方式及检举日期。 二、被检举事业单位或事业主之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营业地址。 三、涉嫌违反本法或其他劳工法令规定之具体事项及相关资料
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之二,于外国公司在中华民国境内设立之分公司准用之。 外国公司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负责人违反前项准用第二十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者,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违反前项准用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规避、妨碍或拒绝查核或届期不申报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 外国公司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负责人违反第一项准用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规避、妨碍或拒绝检查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
一、 公平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为处理涉及公平交易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四十六条之案件,特订定本适用基准。 二、 第四十六条适用基准如下: (一)事业关于竞争之行为非本法所禁止:无第四十六条之适用。 (二)事业关于竞争之行为同为本法及其他法律所禁止:属法规间 之竞合问题,无第四十六条之适用,应依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法律适用原则,于具体个案分别判断适用本法或适用其他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