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项
4.资方既设有统一编号营利未能替劳工保劳保是否可举发资方会受裁罚吗? A: (一)所谓的事业单位是指适用劳基法第三条规定之各业雇用劳工从事工作之机构,而你未说明你的母亲究竟是任职何种行业之公司(亦即是任职于个人或团体或公司行号),故无法依照行业标准分类判断你母亲任职的单位是否符合劳基法所称之事业单位。倘若你的母亲任职之单位是属劳基法所称之事业单位所称之事业单位者,而且该事业单位人数超过5人,雇主就需为你母亲投保劳保,不因雇主未替她投保劳保而影响她劳基法上的权利,但为避免纠纷,还是应由雇主投保劳保为妥。因此管于以下问题,皆以你母亲任职的事业单位符合劳基法第三条规定之行业为前提
古迹除以政府机关为管理机关者外,其所定着之土地、古迹保存用地、保存区、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区内土地,因古迹之指定、古迹保存用地、保存区、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区之编定、划定或变更,致其原依法可建筑之基准容积受到限制部分,得等值移转至其他地方建筑使用或享有其他奖励措施;其办法,由内政部会商文化部定之。 前项所称其他地方,系指同一都市土地主要计划地区或区域计划地区之同一直辖市、县(市)内之地区。但经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得移转至同一直辖市、县(市)之其他主要计划地区
扶助对象为户籍设置于云林县(以下简称本县)或实际居住本县超过六个月无户(国)籍之未满十八岁之儿童及少年,且未接受政府公费收容安置或未领有政府提供其他生活补助,其家庭有下列情形之ㄧ,经云林县政府(以下简称本府)社工人员或本府委托单位之社工人员访视评估,并符合资产规定者: (一)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失业、经判刑确定入狱、罹患重大伤病、精神疾病或药酒瘾戒治,致生活陷于困境。 (二)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失踪,他方无力维持家庭生活。 (三)父母一方因不堪家庭暴力或有其他因素出走,致生活陷于困境
问15-10、如何声请办理易科罚金?有任何规定吗? 一、符合刑法第41条规定者,可向执行之地方法院检察署提出易科罚金之声请,条件如下: (一)犯最重本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台币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1日(依判决书所载为准),易科罚金。但如有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之情形,检察官得不准许。 (二)前项规定于数罪并罚之数罪均得易科罚金,其应执行之刑逾6月者,亦适用之
本法第十九条之二第一项规定之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给付期间自育婴留职停薪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但被保险人提前复职者,计至复职之前一日止。 前项津贴,按月于期初发给;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依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边境抽查及抽样检验应缴纳之费用,其项目如下: 一、审查费:查验机关就查验申请予以审查之费用。 二、临场费:查验人员至现场抽取样品、核对品目、检查包装、标示及其他相关项目检查措施之费用。 三、延长作业费:报验义务人或代理人申请延长查验作业之费用
本法所定各类场所之管理权人对其实际支配管理之场所,应设置并维护其消防安全设备;场所之分类及消防安全设备设置之标准,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消防机关得依前项所定各类场所之危险程度,分类列管检查及复查。 第一项所定各类场所因用途、构造特殊,或引用与依第一项所定标准同等以上效能之技术、工法或设备者,得检附具体证明,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不适用依第一项所定标准之全部或一部
一、依据教育部102年11月11日台教授国字第1020100583号函办理。 二、查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第1条规定略以:“本办法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规定订定之。”同办法第6条规定略以:“(第1项)留职停薪人员除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于留职停薪期间届满之次日复职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有价证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为: 一、在集中交易市场委托买卖或申报买卖,业经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响市场秩序。 三、意图抬高或压低集中交易市场某种有价证券之交易价格,与他人通谋,以约定价格于自己出售,或购买有价证券时,使约定人同时为购买或出售之相对行为。 四、意图抬高或压低集中交易市场某种有价证券之交易价格,自行或以他人名义,对该有价证券,连续以高价买入或以低价卖出,而有影响市场价格或市场秩序之虞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最高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最高法院判例全文汇编-民国 20 年~38 年刑事部分(20~29 年)( 第二审法院之审判,除有特别规定外,依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六条既准 用第一审审判之规定,则其调查证据自应践行同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至第二 百八十条所定之程序,不能仅以讯问被告为已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