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费
上诉人XXX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姚XX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0民初1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2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xx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
集微网消息,6月5日晚间,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于2020年6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初3804号】。根据该裁定书,就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子公司深圳传音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讯拓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传音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传音表示,依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件的裁定,预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集微网消息,6月5日晚间,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于2020年6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初3804号】。根据该裁定书,就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子公司深圳传音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讯拓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传音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传音表示,依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件的裁定,预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证网讯(记者 王辉)ST游久(600652)6月16日晚间公告,因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百瑞”)和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时代”)拖欠公司全资子公司游久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久时代”)服务费,故游久时代将两家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该院一审判决:福建百瑞和百度时代应分别向游久时代支付服务费1560万元、案件受理费11.54万元。但两家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该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6月15日,游久时代已收到百度时代支付的上述终审判决全部案款1560万元和诉讼费11.54万元,至此,本诉讼案终审判决已执行完毕
原告刘某某诉被告乔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3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9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顾秀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乔某某依法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5年,国内的两家科技公司在输入法领域上演了一场备受关注的专利权纠纷,掀起这场纠纷的就是输入法巨头——搜狗和百度。 双方在输入法专利上你争我夺,互不相让,如今,历时五年,这起案件又有了新进展。 2015年10月,搜狗公司第一次向法院提起对百度输入法的专利侵权诉讼,指控百度输入法侵犯了搜狗所拥有的涉及超级词库、智能组词等在内的8项专利权,要求对方赔偿人民币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