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县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管辖以县级派出机关、县级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镇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已被相关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 二、县司法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事项,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开展工作
预防家庭暴力之人身安全保护令中有哪些主要措施? 今天,本离婚律师继续为大家就反家庭暴力法中有关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进行介绍。本文主要在离婚赔偿栏目中谈一下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中的主要措施。 一般来说,法院受理申请后应该在48小时内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2年5月18日作出的《终止调解通知书》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本机关法制机构于2022年5月30日收悉。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请求撤销的《终止调解通知书》,系被申请人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作出的处理行为,依法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可以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就民事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王俊明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72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俊明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工资人民币62928.08元; 二、对申请人王俊明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刘勇进律师、夏丽丽律师代理的陈女士诉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一案胜诉 【胜诉公告】由本所刘勇进律师、夏丽丽律师代理的陈女士诉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一案,由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做出(2019)苏0691行初1216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作出的13号答复,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之日起二十个内重新作出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开庭公告】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著名征地拆迁律师团刘勇进律师团队刘勇进律师、夏丽丽律师代理的刘女士、毛先生等3人诉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将于2019年10月12日9:00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讼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12月29日消息据天眼查显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菲克”)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公开。 据文书显示申请人宁德时代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广汽菲克银行存款12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执行。 据悉今年10月31日Stellantis发布声明表示广汽菲克、广汽集团和Stellantis的股东已批准一项决议同意广汽菲克在亏损的情况下申请破产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