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2012年7月25日,广州一日资公司员工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资料不齐全被告知要求补齐材料,2012年8月2日再次提出申请该委于当日受理,仲裁请求:1、依法支付克扣的工资;2、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02年5月x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任营业部总务,XXX年后任会计一职,入职时待遇XXX元/月,2011年待遇为xxx元/月,2012年待遇为xxx元/月。入职后2002年5月15日——2006年共签订过一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次,2007年4月x日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4月第二次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1年4月x日第三次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